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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制定《四川省社区慈善发展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社区慈善概念、社区慈善主体、社区慈善活动、社区慈善阵地等概念和内容。 根据该《指引》,社区慈善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社区为主体,发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广泛链接社区内外慈善资源,大力宣传慈善文化理念,深入开展慈善服务活动,推动社区慈善在困难帮扶、儿童关爱、养老服务、应急救援、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效助力第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 《指引》强调,社区是培育现代慈善理念的重要载体,社区慈善的问题和需求产生于社区,服务对象居住在社区,慈善资源使用在社区,行动效果体现在社区。社区慈善是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和根基。 其中,社区慈善运行机构包括本地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慈善参与力量包括辖区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群众、社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指引》提出,社区慈善在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下开展。 《指引》对社区慈善活动内容也进行了明确:社区慈善活动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社区开展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社区慈善活动聚焦社区发展中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一类是传统慈善领域,主要包括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和服务;另一类是公益领域,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区治理等。 根据《指引》要求,社区慈善应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活动,包括: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老年人关爱、儿童关爱、突发事件应对、环境保护、慈善文化弘扬、志愿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指引》提出,要紧扣城乡社区服务需求和社区发展问题,策划实施促进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等方面的便民利民慈善项目;通过广泛开展社区慈善活动,拓展居民社会参与渠道,引导和整合更多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投入基层治理领域,用慈善力量助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区治理格局。 《指引》明确了社区慈善工作机制,包括:党建引领机制、枢纽型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供需对接机制、项目牵引机制、多元参与服务实施机制、社区慈善激励机制。其中提到,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积分激励机制,做好志愿积分记录,鼓励企业商家、慈善超市、爱心个人、慈善组织等捐赠慈善物资,开展志愿积分兑换服务,激发群众志愿服务动力。鼓励建立社区好人榜、慈善捐赠榜,表扬社区慈善中涌现出的优秀企业和个人。《指引》强调,要通过信息公开、立体监督等方式,鼓励居民、社会公众和各类媒体对慈善进行监督,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