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美国心理学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挑选了一组实验对象,其中一半支持死刑,另一半反对死刑。然后,他向他们提供了一套观点全面、内容丰富的相关阅读材料。但在阅读了这套材料后,支持死刑的人更为强硬,而反对死刑的人也更加极端。他们对与自己相反的观点不屑一顾。更为关键的是,对于实验人员提供的材料,他们坚持认为这是一种“宣传”,或者甚至认为这是伪造的,不值一提。
这个实验说明了一个问题,当人们已经形成一个立场后,要想改变他们的立场,除非通过一些特别的手段,否则极为困难。
这个结论也适用于现在的公益行业。近日,民政部宣布未发现嫣然天使基金存在财务问题。这一结果对嫣然天使基金而言,应该是利好消息。
但从笔者在新闻网页评论栏看到的情况来看,公众对嫣然天使基金的谩骂并没有因为民政部的裁定而减轻,反而引发了公众对民政部公信力的质疑。
这一状况说明了一个问题,一旦有人通过诬告的方式给公益组织的名誉抹黑,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将是持久的、难以复原的。这种罪恶的行为所播下的邪恶的种子将会严重地损害公益组织的良好名誉,进而在整个社会掀起对公益行业的不信任与污名化。
面对这种造成了恶劣后果的行为,公益组织,乃至于整个行业都应采取行动给予坚决的回击。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尚没有准确的法条定义这一诬告公益组织的行为。所以,换句话说,从法律角度,我们难以有效地钳制这一行为。
那么,我们是否就没有办法应对这种行为了呢?不是的。在污名化问题上,壹基金开了一个好头。他们面对四月网的诬告,启动了法律武器,以民事的形式,向对方发出了律师函。但是,笔者以为,壹基金还应该再往前走一步,向法院提起正式的起诉。这么做的意义绝不是为了壹基金本身,而是为了整个公益行业。这一举动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实质意义,其是在向全社会宣布:公益行业并不是谁都可以捏的软柿子。任何想要靠污名化公益组织博眼球的人必然自食恶果!
对于嫣然天使基金而言,在获得了民政部的裁定之后,其也应该理直气壮地站起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整个公益行业来说,也需要有机构擎起整个行业还没有擎起来的这面大旗,带领整个公益行业在“自信、自尊、自强”这条大道上踏步前进。
褚蓥/文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