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2月24日,北京市审计局发布消息,全面启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据《公益时报》记者了解,部分参与防疫工作的基金会已经收到相关通知,要求填写捐赠资金收支结余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实际上,实施专项审计并不仅是北京市的要求,而是全国性的要求。国家审计署早在2月7日就印发通知对此有明确要求。
那么,审计部门究竟要审计什么,具体怎样审计呢?在防疫工作还在进行的当下,这对慈善组织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也是对慈善组织管理专业性的考验。
审计署:捐赠款物审计监督是重大政治责任
2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在对慈善捐赠的监督方面,审计部门是十分重要的力量之一。
早在2月7日,审计署就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和高效使用。
为此,审计署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在审计重点方面,《通知》要求要聚焦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等,对截留、挤占、挪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问题,要坚决予以揭示和反映。
2月14日,审计署召开了视频会议,对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监督工作进行了再动员。
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指出,要以审计监督实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要聚焦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地审计部门开展行动
在审计署的要求下,从南到北全国各地的审计部门实际上已经在开展疫情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2月17日,武汉市市审计局的消息显示,按照要求,审计局派出多名审计人员,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专项审计。
2月21日,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的消息显示,目前该办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组已经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取得联系,正在积极探索通过非现场审计方式进行前期调查、审计资料获取和查阅等工作。
2月24日,北京市审计局的消息显示,北京市已经全面启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税费减免等政策精准到位情况、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总体情况、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高效使用。
2月24日,审计署深圳特派办的消息显示,已经有条不紊的开展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审计工作。
2月25日,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的消息显示,该局抽调17名审计人员成立5个审计组,分别是综合组、财政组、捐赠组、物资调拨组、金融和企业组,每10天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信息,每月报送阶段性审计情况。第一期审计信息已于2月20日上报省审计厅。
具体如何审计
那么,审计部门具体是如何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的呢?结合审计署及各地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可以发现:
审计的内容方面,聚焦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就要求,在不影响被审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重点关注防疫资金款物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推动防疫物资及时调拨到位。
部分地区在了解总体情况的同时,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青海省审计厅在了解掌握财政安排的防控资金规模和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同时,与相关重点捐赠单位形成每日通报捐赠款物情况机制,为现场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四川省审计厅提出,要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的监督,全面掌握款物台账管理、资金拨付和物资调拨手续履行、仓储管理等情况,督促按要求适时公布社会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
在审计的方式上,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加强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的结合。
《通知》要求,要更加有效地运用非现场大数据审计方式;要加强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的资源配置和协调衔接,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
审计署深圳特派办采取了“数据分析+重点审计”的方式,多渠道采集信息。审计人员利用互联网平台搜集相关文件和信息,确定深圳市在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的政策方向和具体措施,积极联系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掌握基本情况、获取现有资料,避免增加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的负担,特别是不让基层多头重复填报各种报表。
各分工小组主要采取送达审计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与被审计对象的接触次数。
在审计结果的公布上,《通知》明确,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报经政府批准后,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适时向社会公告。
慈善组织的挑战
审计部门对突发事件捐赠的审计早已有之。
2010年1月6日,审计署发布了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其中包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和其他16家全国性基金会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划拨、使用和结存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汶川地震发生于2008年,审计公告中对捐赠情况的统计截止日期是2009年9月30日。
这与此次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有很大的不同——目前慈善组织的防疫工作还在进行中。
一方面慈善组织的募捐还在继续,同时很多项目还没有结项;另一方面,由于疫情的特殊性,很多程序性的工作无法面对面完成,相关协议、证明等材料也没有办法及时送达。
能否及时全面提交相关资料对慈善组织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也是对慈善组织管理专业性的考验。
此前,民政部曾发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依法规范开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等活动指引》,要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特别是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的接收分配明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月21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要求,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做到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能够严格按照民政部的上述要求进行防疫捐赠工作的慈善组织面对此次审计将更加容易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