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 本报记者 王勇
12月1日是第32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社区动员同防艾,健康中国我行动”。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防治艾滋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面临一些需予重视的新情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为契机,继续创新机制和方式,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织密网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毫不松懈抓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加大防治投入,扎实做好救治救助、医疗保障等工作,强化药物研制等科技攻关,加强人文关怀,不断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提高教育、干预的有效性,加强监测预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防艾的作用,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和水平,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更大努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消息显示,。
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低流行水平
一是聚焦重点环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聚焦性传播和消除母婴传播,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精准实施六大工程,明确任务分工和督促各地落实。
二是聚焦重点地区。针对“三区三州”等艾滋病疫情严重和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对口支援、经费和技术支持力度,推动四川省凉山州艾滋病防治与健康扶贫攻坚行动,相互借力。
三是聚焦重点人群。针对青年人和青年学生,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防控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四是聚焦创新引领。启动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以疫情严重地区为重点,不断探索创新防治模式,发挥稳定疫情和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聚焦社会参与。积极鼓励和支持学协会、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公众人物、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2019年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5350万元支持598个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
六是防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进一步加大检测和治疗策略,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2019年1—10月,全国共检测2.3亿人次,新报告发现感染者13.1万例,新增加抗病毒治疗12.7万例,全国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为86.6%,治疗成功率为93.5%。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国报告存活感染者95.8万,整体疫情持续处于低流行水平。
异性性传播是最主要途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核心信息》显示,异性性传播是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最主要途径。
截至2018年底,我国报告的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86万例;2018年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14.9万例,平均每小时新发现17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其中性传播比例达到95%,异性性传播占71.5%,卖淫妇女与嫖客之间的性行为是异性性传播的重要途径;2018年报告死亡病例3.8万例。
《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核心信息》显示,目前我国青年学生中艾滋病主要传播方式为男性同性性行为。2018年我国报告新发现的15-24岁青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1.6万例。其中,青年学生病例3000多例,且80%以上通过男性同性性行为感染。
《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核心信息》显示,60岁及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逐年增加。2018年我国报告新发现的60岁及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近3.2万例,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老年病例95%通过异性性传播途径感染。
《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核心信息》显示,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受艾滋病威胁大,哨点监测显示我国该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达到7%-8%。
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六大工程
目前,艾滋病经输血传播基本阻断,经静脉吸毒传播和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性传播成为主要传播途径。2019年1—10月新报告感染者中,异性性传播占73.7%,男性同性性传播占23.0%。疫情分布不平衡,波及范围广泛,影响因素复杂多样,防治形势仍然严峻,防治任务更加艰巨。
下一步,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动员全社会参与,创新防治策略,全面实施“六大工程”。
一是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增强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宣传技术水平,提高居民、流动人口、老年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实施宾馆等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加大互联网线上和线下综合干预力度,试点和推广暴露前、暴露后预防措施,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开展综合干预。
三是艾滋病扩大检测治疗工程。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利用自愿咨询网络动员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检测。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科室主动检测服务,推动互联网预约检测和自我检测。对感染者实施应治尽治策略,不断提高治疗服务质量。
四是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依法打击涉及艾滋病传播危害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抓获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查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开展抗病毒治疗。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加强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管理。
五是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治疗。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以省为单位逐步开展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六是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完善和落实疫情通报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预防艾滋病教学任务。
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目前尚没有能够预防艾滋病的有效疫苗。掌握预防知识、拒绝危险行为,做好自身防护才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
卖淫、嫖娼、吸毒等活动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危险行为。多性伴且没有保护的性行为可大大地增加感染、传播艾滋病和性病的危险。从青少年起,应树立健康的恋爱、婚姻、家庭及性观念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的治本之策。
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公众应积极参加到艾滋病预防控制中来,学习和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避免不安全行为,加强自我保护,并把了解到的知识告诉他人。
在青少年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拒绝毒品的教育,进行生活技能培训和青春期性教育,保护青少年免受艾滋病/性病和毒品的危害,是每个家庭、每个学校、每个社区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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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分享
相关法律法规
11月28日,2019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在中国传媒大学举行(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除艾滋病歧视:社会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不利于控制艾滋病传播。有感染风险的人群因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检测,不了解自身感染状况,会妨碍其采取预防措施,增加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传播艾滋病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23号),依法严厉打击,对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而卖淫、嫖娼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未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并从重处罚;明知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而隐瞒情况,介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的同犯论处;明知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介绍其卖淫,同时构成卖淫罪、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