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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强党建引领、优化准入服务、健全退出机制、规范内部治理、培养人才队伍、提升综合能力、丰富扶持资金、用好扶持政策、完善支持平台、加强宣传引导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其中,在优化准入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各区民政局可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依托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全流程网络办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探索简化程序。 同时,健全退出机制。及时清理“无效低效”社区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区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制定清晰的注销登记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区先行探索社区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简化办理程序。 《措施》要求,规范内部治理。引导和督促法人类社区社会组织根据法规政策和章程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鼓励法人类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吸纳社区党员、社区代表等进入理事会。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群众活动团队和社区活动小组)应加强自律机制建设。 在人才队伍培养方面,《措施》提出,市区两级民政局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制度,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轮训,五年内实现全覆盖。鼓励各区和街(镇)通过训练营、辅导班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中持证社工比例,加强持证社工的继续教育;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升所在行业专业能力,如推动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 在资金扶持方面,《措施》提出,市区两级民政局和街镇可以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财政资金和各类基金会资金等,扶持本市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研究对于获得高评估等级的社区社会组织给予专项补贴。鼓励区民政局和街(镇)尝试通过补贴(一次性开办补贴、工作经费补贴、房租补贴、大型活动补贴、人员补贴等)、奖励(人才奖励、评估奖励、品牌建设奖励等)、设置专项资金等各种形式进行扶持。 在政策扶持方面,《措施》明确,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市区两级民政局配合财税部门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申领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依法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和街(镇)出台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群众活动团队和社区活动小组)激励扶持政策。 《措施》还提出,完善支持平台。加强培育基地建设,打造综合性培育基地、特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链接资源和促进品牌塑造的作用。优化供需对接平台,市民政局对“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进行改进,增加社区社会组织标签,提升项目发布和在线对接的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