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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缘何被“绑架”

2017-12-3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崔子研

崔子研/文
资深公益人
 
这一段“同一天生日的你”被爆炒,是是非非等待结论。公益界在“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中,没有占有重要位置,没有单提单列,但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梦想的一部分也是不可或缺的。公益界的所有表征,其实正是市场经济建设中的某种反映。见微知著,其实公益被“绑架”恰恰是主体责任,“绑架”者固然不对,被“绑架”者责不可卸。
公益竞争是根本原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公益也是市场。在公益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各公益组织争夺资源是不可避免的。在竞争过程中,有理念竞争、项目竞争、区域竞争、创新竞争、方法竞争等等,任何的竞争只要是理性的、科学的都是可取的。这需要公益组织要正确地面对市场,要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如果缺乏对市场公平性的充分认识,就会迷失于市场之中,“无形的手”就会把你拽出市场。
急功近利会催化失策。在公益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各公益组织出新题抢前手是可以理解的。这几年公益界的每个“段子”都发生在募钱过急、论证粗糙、风险意识薄弱、管控措施不力等问题上。先后出现的募钱花不出去、募钱没有明确目的、花钱不科学、管理不严细、透明度不高等问题,都是基于钱先拿到手、回头再安排的短视行为,闹的捐赠人怨声载道、社会兴师问罪、受益群体没及时获得,这种行为不止是影响一个公益组织的品牌,而是糟蹋了公益行业的名声,要自醒方能醒人,急功近利本身与公益主旨相违。
知法依法方能成功。自从“慈善法”颁布以来,法治公益已成潮流。事实上由于中国公益处于初级发展时期,照搬欧美不尽科学,自我创造未成特色,专业人才少之又少,法治精神缺之又缺,违规操作频有发生。公益立法在实践过程中会逐步完善,而公益界人士知法用法更需完善。公益组织之所以能被“绑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益组织本身不知法懂法,何况他人?
合作伙伴良莠不齐。中国公益发展至今,基于众多捐赠人公益之心、公益之行,绝大多数捐赠人或者说合作伙伴都是真的。捐赠人在实施公益的同时,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是合理的,但如果在此过程中以公益为名直接获取经济利益就变了性质了。公益组织在寻求合作伙伴的时候还真的要了解合作伙伴的动机、能力,不要被合作伙伴牵着鼻子走,用公益品牌赚取不该得的利益。这就是被“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