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皮磊
5月13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该指数由政策环境、支持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8个一级指标,以及残疾人社会救助比例、社区残疾人组织覆盖率等26个二级指标构成,对全国(除港澳台外)31个省份的残疾人政策实施和政策创新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判断残疾人政策发展趋势,目的是推动各地加大残疾人政策实施和创新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个省份领跑全国
根据这份指数报告,2014年,中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甘肃、辽宁、内蒙古。其中,上海康复服务与教育发展优势突出,上海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比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每千名残疾儿童专任教师数等多项指标排在全国首位;北京残疾人机构托养比例全国领先,每万名残疾人口机构托养人数为3918人;甘肃为西部排名最高省份,残疾人扶贫比例全国首位,平均每万名残疾人扶贫人次数达到1901次;内蒙古基层残联覆盖率全国最高。
2012—2014年指数排名特点
2012—2014年,上海、北京、天津、浙江、甘肃、广东、江苏、山东等8个省份连续3年蝉联前十,其中,东部地区的上海、北京、天津3个省份连续3年位列指数排名前五。对比2012—2014年指数排名结果显示,八成省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变动不大。其中,内蒙古、湖南等6个省份排名持续升高。
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对照人均GDP排名,三分之二省份的残疾人政策进步程度与经济发展比较适应,甘肃、云南等省份指数排名持续高于人均GDP排名5个以上位次,表明这些省份残疾人事业发展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
省级残疾人政策创新亮点
在省级层面,残疾人政策创新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有30个省份出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基本实现两项补贴制度全覆盖;二是18个省份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支持政策,其中河北、山西、浙江等11个省份出台了省级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方案;三是截至目前,31个省份均已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
我国残疾人政策发展趋势
报告指出,随着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将持续优化,特别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将全面推开并不断完善。
在此背景下,我国残疾人政策呈现出如下四大发展趋势:一是残疾人政策将持续快速发展;二是中部地区残疾人政策进步将持续加快;三是康复服务将持续稳步发展,康复人才将出现快速增长之势;四是地方政府将加大政策创新力度。
专家观点:可引入社会力量解决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谈到,残疾人分为不同类型,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介入残疾人帮扶领域时,往往有自己的取向和选择,各个领域对资金投入、专业素养的要求也不一样,“就某一方面来讲,国家有很多政策鼓励社会组织介入残疾人领域。在开发项目的过程中,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为残疾人争取平等地位是更重要的任务,社会组织应该发挥自身的专业性,参与到残疾人事业中,与各方形成一种合力和互动,共同推动大环境的改变。”
王振耀解读指数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报告进行了点评。他谈到,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普及型的福利体系,“今年可看作中国残疾人福利元年,在这样一个时刻发布中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也是为了提醒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
他提出,政策的创新和互动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黄河善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据了解,黄河善谷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沿黄河城市以及南部山区建设的新型慈善工业园区集群,是集聚产业慈善资源,探索扶贫助残的一种新模式,其目标是利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残疾人、贫困人口生活、发展等突出问题,初步构建起慈善事业持续发展体系,“通过报告可以看出,社会政策的进步并不完全和经济发展水平一致,推动残疾人问题的解决也可以引入社会企业和慈善的力量。”
■ 本报记者 皮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