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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产业发展论坛在青岛召开 公益能否成为一门产业?

2017-08-0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两年前,国内首个慈善公益产业发展规划《青岛市慈善公益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正式出台。按照规划,到2020年,青岛市慈善公益捐款及公益收入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2%,要培育超百家具有全国知名影响力的新型公益组织,新增百个资本型慈善公益基金项目,在慈善公益资金管理、慈善公益产业创新方面具有全国示范意义。

如今,两年有余,进展如何?

2017年8月4日,一场旨在探讨中国公益产业发展论坛在青岛落地,学界、商界和公益界的多位知名嘉宾,坐而论道,共商善举。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认为做大公益产业,应该需要五部曲——公益铺路、商业跟进、产业化扩张、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屋里厢”的秘密

2008年12月22日,由NPI(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发起的上海屋里厢社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屋里厢”)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

屋里厢作为立足社区建设的支持型机构,以“助力社区发展、营造熟人社区”为使命,历经多年托管市、区、街(镇)级公共服务设施。目前,已基本形成托管和技术咨询服务输出的业务模式,参与社会建设整体规划,为社区居民提供“全人群、全过程、全方位”的专业化社会服务。

根据屋里厢官方网站简介,成立近十年来,业务范围涉及华东、华南、西南三个区域的10多个城市。7年来,与近三十家地方政府、数十家企业、百余家社会组织、十多所高校、近百名各界专家在项目策划、组织执行、研究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

而屋里厢当前也形成了五大品牌产品,分别为“里人家园”、“友邻生活馆”、“‘老来客’会馆”、“慈善超市”、“阳光之家”,其核心目的即培养能促进城乡社区建设的各类公益力量。

据了解,近十年间,屋里厢外包了上海好几个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年收入三四千万元,团队人手不够,订单应接不暇。即便这样,屋里厢作为社区营运的品牌还在不断扩张,已经服务全国十多个城市三十多个社区。

民非身份注册、规模化发展、产品类别细分,屋里厢的这种模式被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看成是公益产业化发展的样板工程。

“过去,社区服务中心是政府拿财政的钱,自己养人管理,社会组织接管后,政府财政社区营运经费投入减少。又因为是社会组织接手,会引入很多新的模式,还会带动一批社会组织进驻。这样一来,服务社区的社会组织多了起来,社会组织在社区也找到了活动场地、资源和收益群体。”徐永光说。

“更重要的是由社会组织运营场馆,并赋权发展,这让社会组织获得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公益产业路径越显明晰。现在中国有多少个社区中心呢?超10万个,这有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徐永光补充道。

啥叫公益产业?

目前,公益产业这个概念有没有权威的解释?来自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芳抛出这样一个问题,引得来自本次的活动多家主办方青岛市东方公益助残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深圳国际公益研究院、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公益慈善学园、青岛市慈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等代表嘉宾的深深思考。

李芳认为,广义的产业泛指所有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集合体,是构成国民经济的行业或部门。公益就是公共利益,把这两个结合在一起就是泛指所有以公共利益为其宗旨的公益组织及其活动的集合体。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俞祖成认为,公益产业化首先是具有造血功能,有盈利本事,并且能够持续提供就业机会,公益产业是兼具商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集群。

公益产业的主要特征,一是有完整的产业链;二是有利益需求与盈利需求,公益将在各个行业发展,每个行业需求不一,消费供给、受众市场将出现差异;三是有具体的产品和服务,公益慈善项目就是公益产业化的特征;四是能提供就业机会。

俞祖成认为,公益产业要实现产业化,要打造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包括两个支撑体系,一是专业服务支撑体系,包括项目策划、品牌营销、项目评估。二是政策支持体系,包括政策引导、财政和资金支持、公益金融、慈善信托等。

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副主任卢永彬认为,公益产业化和社会企业可以结合来观察,上层是社会组织,中间是社会企业,底层是一般企业,社会企业就是在找平衡点。解决模式是创新、转变、赋权,转变是一个评估衡量社会影响力效益的关键。

建立中国公益交互平台

在政府和国家出现之前,人类结社互助、扶弱济贫的行为已经存在,这是千百年来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本能。这意味着,在整个社会之中,客观上存在着这样一部分资源是可以被动员起来公益的。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期间,捐赠款物达到800亿元,几乎所有行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贡献力量,这部分资源的动员和应用被很多学者认为是有效的。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姜宏青认为,中国公益产业化应该打造专业性资源整合与配置平台,让更多人了解或者参与到非营利组织资源运营中来。

姜宏青认为:“非营利组织在运营上和企业不同,企业是内生性循环和周转,非营利组织是外源性的消耗与重建,可持续性资源动员成为管理常态。非营利组织资源的支持客户和自愿消费客户是两个不同群体,只有部分的重叠。当非营利组织通过适当收费为受益对象提供服务时,这部分资源来源和消费客户才是同一群体,这样的运营特征要求非营利组织不断拓展资源来源空间。”

“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可筹措资源和运营资源的目标,非营利组织的资源运营是关键,这也是实现公益产业化的方式之一。”姜宏青补充道。

姜宏青建议建立一个中国公益资源的交互平台,将所有资源的支持客户和需要资源的项目信息都集中在这个平台上发布,在双方都认可使命目标的情况下,达成合作意向,在这里面进行选择和配置,这也许是中国公益产业化的一条路子。

《慈善法》与公益产业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开启全新“善时代”。

《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在李芳看来,《慈善法》是和中国公益产业最为接近的一部综合性法律。

李芳认为,大部分的公益产业都可以由《慈善法》来调整,即便那些没有明确列入慈善活动的公益领域,也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目的解释、利用兜底条款等方法将其纳入。

例如,架桥、修路等公共设施建设虽然没有明确列入慈善活动,但只要是在贫困边远地区修建,就可以纳入扶贫济困类慈善活动调整。再如,法律援助类公益活动只要面向贫困群体,也可以纳入扶贫济困类调整。政策倡导类公益活动很多时候是和教育宣传相结合,可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类对待。

另外,李芳觉得,《慈善法》调整的慈善组织是属于民间公益组织的类型,符合《慈善法》规定条件的民间公益组织都可以认定为慈善组织,同时机构还会被《慈善法》赋权,这对于公益产业化是难得的机会。

对于慈善资产的经营管理,李芳认为:“慈善资产可以增值、保值、收益性活动,手段很多。包括直接或间接投资,从事经营性活动等。”

■ 本报记者 张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