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中华彩票 人人公益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 > 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召开
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召开

2016-01-04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雪弢

12月28日,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在湖北武汉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前,国务委员王勇对2015年民政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2016年民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作报告,副部长窦玉沛主持会议。湖北省副省长甘荣坤出席会议并介绍湖北省民政等有关工作。

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李立国指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基本民生持续改善。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

——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4%。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收官之年。“十二五”以来,民政改革不断深化、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李立国指出,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善于创新驱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科学统筹,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李立国强调,2016年,民政部门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面: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方面: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会上,北京、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重庆等地民政厅(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顾朝曦,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负责标准化工作处室主要负责人;民政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国老龄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