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李庆
■ 本报记者 李庆
2017年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颁布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施行,残疾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这一年里,在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各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宣传文化、体育、维权、组织建设、服务设施、信息化建设工作均显著进步。以残疾人康复工作为例,2017年,全国共有854.7万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与2016年相比,增幅高达205.36%;共有244.4万残疾人得到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相比2016年增幅也达到84.87%;共有8334个残疾人康复机构和24.6万在岗人员,与2016年相比,也分别增长6.06%和10.31%。
2017年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落实年份。在这一年里,我国残疾人政策继续呈现出不断创新、持续优化的良好发展态势,具体表现为中西部地区残疾人事业赶超趋势持续加强、纳入医保支付的康复服务项目和辅助器具数量逐渐扩大、精准化特色产业扶贫将成为各地重要举措、12年及以上免费教育全覆盖将成为各地努力方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将成为管理规范化和服务专业化建设重点。
中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独立研发,旨在通过由政策环境、康复服务、教育发展、支持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组织设施9个二级指标以及31个三级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对2017年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31个省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做出评价。此报告是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第三次发布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希望推动各地加大残疾人政策实施和创新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助力2020年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上海、浙江等省份残疾人政策领跑全国
2017年中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10名的省份依次是上海、浙江、河北、北京、青海、云南、甘肃、山西、江苏、山东。从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占6席,分别是上海、浙江、河北、北京、江苏、山东;中部地区占1席,为山西;西部地区占3席,分别是青海、云南、甘肃;东北地区没有省份入围。
上海在康复服务、文化体育、组织设施三个板块排名全国首位。其中,在康复服务方面,上海每万名残疾人口拥有康复机构数(21.008个/万人)和每万名残疾人口拥有专业康复人员数(175.487人),两项都是全国最高;在文化体育方面,上海的县级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覆盖率为全国最高;在组织设施方面,上海的社区残疾人组织覆盖率达到47.252%,同样位居全国首位。
浙江在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两个板块排名领衔全国。从单项二级指标来看,浙江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两个板块的排名均为第1,在全国领先优势明显。其中,在社会保障方面,浙江每万名残疾人口托养人数是2672.95人,位列第1,每万名残疾人口拥有托养服务机构数是9.426个/万人,位列第2;在扶贫开发方面,浙江持证残疾人口省级扶贫资金平均投入水平(72.301元/人)、每万名残疾人口拥有扶贫基地数(8.832个/万人)都为全国最高。
河北在政策环境、支持就业、扶贫开发等四个板块跻身前五。北京政策环境建设全国领先。青海位列教育发展板块第一。云南排名支持就业板块榜首。甘肃领衔全国残疾人权益维护事业发展。山西在康复服务、支持就业两个板块评分相对突出。江苏在支持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四个板块跻身前十。山东在政策环境、康复服务两个板块进入前五。
部分省份单项指标突出
在康复服务方面,全国进展相对均衡。从二级指标康复服务的省份排名来看,上海、山东、内蒙古、山西、湖南、辽宁、吉林、重庆、浙江、青海位列前十。在教育发展方面,青海、北京、宁夏、新疆、云南、内蒙古、天津、甘肃、西藏、吉林位列前十。西部地区优势明显,其余各区相对薄弱。在支持就业方面,全国进展均衡,云南等西部省份亮点突出。在社会保障方面,浙江、黑龙江、青海、江苏、宁夏、广东、北京、上海、河北、海南位列前十。在扶贫开发方面,东部地区突出,天津等四省份两次进入前五。在文化体育方面,上海、海南、重庆、辽宁、吉林、陕西、福建、浙江、北京、宁夏位列前十。东部、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发展水平依次递减。在权益维护方面,东西部地区发展近乎均衡,甘肃、河北、天津、江西、青海、广东、上海、重庆、广西、浙江依次位列前十。东西部地区几乎持平,且发展情况领先于其它地区。在组织设施方面,北京、上海表现最为突出。东部地区发展情况良好,领跑全国。
六年指数变化呈现三大特点
特点一:东部地区持续引领
东西部地区持续引领全国,四省份连续六年进入前十。2012—2017年,全国共有19个省份曾经进入中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排行榜的前十名。其中,东部地区有9个,中部地区有2个,西部地区有7个,东北地区有1个。这些省份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连续六年进入前十名;天津连续五年进入前十名(2012—2016年),甘肃也有五年进入前十名(仅2015年例外,但也排到了第14位);山东(2012—2014年和2017年)和青海(2012—2013年和2016—2017年)各有4年进入前十名;广东(2012—2014年)和山西(2015—2017年)各有3年进入前十名;河北、福建、重庆各有2年进入前十名;江西、内蒙古、广西、云南、陕西、辽宁各有1年进入前十名。东部地区领先优势明显。
特点二:省份排名有波动,起伏大的省份较为分散
对比2012—2017年排名结果显示,河北、山东、广东、江西、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九个省份曾发生15名及以上的位次变化,发生最多的有两次(分别是2015—2016年和2016—2017年的河北、2014—2015年和2015—2016年的重庆)。按照发生10位以上变动的省份统计,有河北、福建、山东、广东、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辽宁18个省份,发生次数最多的有三次(分别是2014—2017年的河北和山东)。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前十名连续六年并未发生太大变化,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甘肃都做到了至少五年进入。
特点三:中西部差距缩小
报告指出,指数排名与经济水平并不对应,中西部地区力争上游。从目前的数据来看,2017年全国各省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与人均GDP水平并不完全对应,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在力争上游。具体而言,进步指数高于人均GDP排名的省份有12个,其中,高出20位以上的省份有2个,分别是云南和甘肃,均超出24位;高出10—20位的省份有4个,依次是山西(19位)、青海(18位)、河北(15位)、安徽(12位);高出6—9位的省份有1个,是广西(8位);高出1-5位的省份有5个,依次是宁夏(4位)、浙江(3位)、新疆(2位)、上海(1位)、贵州(1位)。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这12个省份中仅有河北、浙江、上海属于东部,其余全部位于中部或者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