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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吉林省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暨“智慧救助”模式推广现场会在吉林市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吉林省政府副省长梁仁哲,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厅长肖模文介绍全省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着力构建收入型困难群体、支出型困难群体和临时遇困对象三个救助圈层,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分类救助帮扶,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层面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扩大到9个部门19类信息。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对一般低保对象实行“补差式”救助,老幼病残等人员按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签订照料服务协议。建立省定最低指导标准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612元和445元,比“十三五”末分别提高12%和22%。79.9万城乡低保对象、8.6万特困供养人员得到有效保障。用活措施救急解难,累计对20.4万户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取暖救助、为134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07亿元,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要紧盯重点任务,全力保障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落地落实,面对救助主体的困难程度、不同类型,给予纵向“分层”和横向“分类”的差异化救助;要凝聚工作合力,加速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新格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积极借鉴吉林市的经验,大力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加快“智慧救助”建设,实现救助申请足不出户,就可掌上办、随时办、线上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 会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结合部门职责介绍了工作情况及下步举措;吉林市、长春市和抚松县就本地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做经验介绍。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州、管委会)及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民政局长参加会议。 (据吉林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