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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明敏 8月30日,山东省东营市爱心救助中心(以下简称“救助中心”)在回应舆论关切“善款”视频时表示,受资助的女生来自单亲家庭,其弟弟在2021年遭遇车祸,已接受四次开颅手术,医疗费用花费近40万元。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女学生的物品并非本人拥有,背包是花了不到200元的网购,而手机则是借用同学的。 几天前,该救助中心发布一则视频引发社会争议。视频中,该中心工作人员向一名女孩捐赠36666.66元的善款。视频中,女孩站在装修豪华的家中接过善款。此后,女孩被曝出多张用苹果手机、手表、名牌包的照片,进一步引发社会关注。 尽管该中心有所回应,但并未打消网友的质疑。网友认为,即便这些日常生活用品非女生所有,但能承担高额医疗费和装修费的家庭,仍然接受捐赠合理吗?更多关于受助对象真实情况的质疑被引发。 救助中心回应社会质疑 8月26日,救助中心视频发布后,很快成了网络关注的焦点。有网友在评论区质疑:“这家人哪里困难?”“东营市爱心救助中心”账号回复道,“那是你不了解这个家庭的真实情况,我们一直救助最贫困最需要帮助的孩子,不管是生活在城市还是农村的贫困生。” 由于网友质疑声过多,救助中心删掉了这个视频,但在其他视频评论区也有不少网友留言甚至谩骂。有网友还表示,“爱心救助又翻车了”。 8月30日,救助中心通过网络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称东营市爱心救助中心是民间自发成立并注册的公益机构,捐赠资金为内部人员自筹,自2021年开始,已累计向该家庭捐赠36666.66元。经过救助中心实地调研,受助人为单亲家庭,其弟弟2021年出车祸,已做四次开颅手术,医药费花费近40万元。 关于着装问题,该中心回应称,受助人背包在网络购买,价格190元,苹果手机是同学的。而在视频中,受助人家庭装修和电器看上去较为精致,网友质疑“实在难以和困境家庭联系到一起”。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显示,东营市爱心救助中心成立于2015年2月2日,登记管理机关为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范围为青少年学生救助,困难优抚对象家庭救助。 8月30日,该中心宋姓负责人表示,对于网友质疑受助对象家庭装修豪华,已经全部实地考察。他表示,受助学生所住的房子属于村里盖的“村改房”,无房产证,“买来时装修就这样,并无翻修,实地去看环境一般。女孩父母离异,母亲在商场卖内衣。弟弟2021年4月出车祸,做了四次开颅手术,生活不能自理,撞人者车辆无保险,已被判刑。稍早前,资助女孩家庭通过水滴筹筹集了4万元,原单位给他们家捐助了几千块。” 该负责人说,救助中心曾派人去她家核查过,他们能够提供交警事故鉴定书、医院病历、法院判决书,“救助中心的资助善款经得起检验”。 慈善救助对象必须“穷酸”? 近年来,一些受助对象的“炫富”状态屡被质疑。部分公众认为受助者就应该有受助者的样子,不应该“很张扬”,特别一些与钱相关的“装备”越少越好,越寒酸越好。 那么,怎样的对象才符合慈善救助的条件?受捐个体有无资格保持基本尊严、体面?是否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毫无保留地被曝光?使用苹果手机的人能否接受慈善救助?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副院长程芬表示,这要看公益机构的项目目标和爱心救助的标准和审核流程。从社会需求来看,处于“贫困”和“困境”中的人都需要帮助,但这两种情况的标准不一样。 她表示,“贫困”强调经济境况,受益人的资产和收入情况通常是最重要的核定标准;“困境”包括“贫困”,也包括其他困难,比如遭受天灾人祸,或安全、健康、发展等正当需求受影响,需要外援才能改善境况。使用苹果手机的人也有可能陷入困境需要帮助,这跟中国文化中的“救急”是一致的。对于东营救助中心来说,关键是对这个女孩提供救助的标准和流程是否与其他救助对象一致。 程芬认为,过去很多人处于贫困线之下,亟需柴米粮油之类的物资解决温饱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物品日益丰富,人们对安全、社交、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就凸显出来。我国已经宣告消除贫困,即使是欠发达地区的低收入群体,在衣食住行方面也有基本保障,家用电器、手机等现代通讯设备也成为基本物品。而且网络世界中的“炫富”不一定是现实生活中的“富足”。实际上,意外、疾病、压力都是小康家庭的“天敌”,衣着体面的人也有各类困境,也需要经济、精神等多方面的救助。当我们在主张“高质量发展”的时候,“救助”对象的标准可以调整,救助内容也应当与时俱进。 北京大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人黄海峰表示,应该根据受助者困难程度设立不同的认定标准,这有助于政府和社会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认定标准还应该看资助对象,对于大众自发组织自愿捐赠的受益对象,慈善机构也应有自己的评判认定标准。” 黄海峰认为,“社会公众通过观察受助人的日常用品来判断其真实困境状况,是监督的一种重要途径,但不能简单地以拥有手机、大牌服饰来判断其是否处于困境状态,现实中也不应对受助人日常用品的标准进行列举性限制,应该从多方位客观考量,社会公众在不清楚事实前应多方面多角度理性判断后得出结论。”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廖沙夫表示,应为受助对象设立一个标准,有着明确可操作性的维度和参数并作出公示。“如果受助人符合资助标准,资助对象没有弄错,即便资助对象有点攀比,那也没啥关系。孩子们攀比是社会因素,民间自发的讨论或质疑也可以理解。” 应营造怎样的慈善环境 慈善事业的发展对公平性、透明度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如何才能做到适时回应舆论合理关切,又能尽量兼顾受助者的自尊和隐私?这需要受助人、捐赠人、公众等一起努力。 程芬认为,网友的质疑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责任心的监督,他们的目的是促进信息充分沟通、确保有限的慈善资源用到真正有需要的地方,这种监督值得鼓励。另一种质疑可能与公益监督或公信力建设无关,而是出于网民的情绪宣泄,这需要引导或公众教育,要让公益机构做出解释说明,同时要始终保护受助人的尊严和正当权利,尤其是当受助人被网络攻击、精神健康受影响时,给予必要的安抚和心理支持。 廖沙夫表示,公益机构寻找资助对象时应该加强核查程序,通过科学甄别监督机制,确保受助对象的真实情况,“这样才能有效保证资源的公平分配,保证资金能够最大限度用于真正需要帮助之人。” 黄海峰谈道,良好的慈善环境需要有一个可量化的公开透明的资助认定指标,政府有关部门或各慈善机构也要做好相关善款用途去向的披露工作,增强公信力。此外,受助申请人应如实陈述自身状况,提交相关事实证明文件,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社会大众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尤其在互联网领域要树立公共领域、公共沟通、公共理性意识,在表达自身的观点时避免过于情绪化。” 网络舆论如侵权需担责 信息时代,人人都是受众,人人都能传播。但在现实中,不负责任的评论或发布毫无根据的信息,会对他人生活及隐私造成严重影响。 “网络舆论如果侵犯了他人隐私,造成负面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也很难追责。重要的是,在受助人受到质疑时,资助人能够给到受助人精神或心理上的抚慰,明确告诉他遇到困难得到社会帮助是他的权利。” 程芬表示,给予遭受网络暴力伤害的人及时的精神支持,也是一种救助。“公益项目的受助人,很多因为个人处境的艰难和资源机会的不足,比较敏感、自卑,他们可能会通过‘炫富’来寻求满足和尊重。对于上述案例中的对象,我们可以理解和包容她晒出美好或理想的状态,但也要引导她,让她明白这种方式不是我们提倡的,名牌物品不是真正的力量源泉,自我成长、心地善良、有能力帮助他人,才是真正的自信和自强。” 黄海峰表示,我国宪法虽赋予公民享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这种自由并非是没有边界的绝对自由。“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社会大众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要‘三思而后行’,理性表达个人观点,避免触犯法律,构成侵权。对于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