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姚遥
2014年4月11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苯含量超标10余倍,兰州市西固区停水,市民争相抢购矿泉水。到13日,兰州安宁区与西固区的自来水苯含量仍不稳定,不能直接饮用。
面对这样的问题,民间公益组织是否需要参与救助普通民众呢?
水是生命之源,而城市不同于逐水草而居,是超过环境自然承载量的新型聚居方式。在这样的压力下,脆弱的环境稍微遭遇破坏,比如兰州的自流渠被污染,整个城市人群的饮水问题就遭受巨大影响。而城市水源因污染而断水的事件,仅最近几个月就发生了大大小小的数起。
面对这样一个具体的问题,只要有行动,就会有不同的声音。在兰州城市水危机出现的时候,壹基金的企业联合救灾平台启动,可口可乐免费调运了矿物质水发往重灾区和特困人群。然而,还是有不少的评论认为,这是政府的责任,或是企业的责任,根本不应该由一家参与救助自然灾害的公益组织来担当。这样的做法,要么是博名声,要么是没有找对自己的位置。
从原教旨的角度看,这样的事件和自然灾害确实搭不上关系。类似的城市水危机,如宁波余姚因台风引起的城市内涝等,同样会出现因为干净水源被污染而缺乏饮用水的情况。二者在受影响人群的需求上是一致的,但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
然而,从公共治理的角度而言,哪一起天灾的背后不是社会管理的问题,而社会管理的问题背后又何尝不是人的问题。同时,在造成灾害的源头中,自然和人的因素各有多少,也是个纠结不清的问题。大山里的洪灾,看起来是因为降雨量突增,但是住址的选点、水利设施的建设、汛情的管理等等都会决定灾害的严重程度;而城市内涝,又因为城市排水设施、市政建设、个人的避险能力等有不同影响。如果仔细研究起来,兰州水危机,和传统观念里的自然灾害一样,同样是公共治理的问题。
但是,转过来从人道主义救援的角度而言,兰州的受影响人群的需求,并不因为人祸的关系,就比纯自然灾害受影响人群的需求要小。作为主张人道主义救援的组织,是按照机构战略规划原教旨的回应需求,还是根据社会的需求和自身的能力匹配做机动调整,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了。从对壹基金的角度而言,在兰州地区有很好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网络基础,也有企业联合救灾平台的支持,以及就近调集紧缺物资的能力。如果有这样的实力而坐视公众缺水,与人道主义精神就完全背道而驰了。当然,这样的救灾,也和所有的救灾一样,并不是无条件地堆砌资源。壹基金调运的水,仅针对重灾区、特殊残障儿童人群、孤寡老人等群体发放,弥补自然状态下得到足够净水能力不足的特殊人群的需求,以最小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社会效果。
兰州水荒,是一次非典型的灾难,但在中国全面水危机的压力下和人道主义救援的宗旨面前,民间组织仍需参与救助。面对非典型灾难,使用的依然是典型的救助手法,这种城市救助行动,不仅回应了特定人群的需求,也是一次公益的传播和普及活动。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壹基金传播部副总监 姚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