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会贤
8月22日,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指南共分十八个篇章,对中国器官捐献相关原则和政策进行了阐述,包括公民器官捐献的伦理道德、法律、捐献组织架构,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断标准,供体维护、器官功能的评估,器官获取的有关技术及分配准则,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以及人道主义救助政策等内容。
那么器官捐献究竟怎么操作?如果想做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要履行哪些手续?
可在两个网站登记
国内目前可以做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的网站有两个。一个是上文所说的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其背后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扶轮社3450地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共同合作实施的人体器官捐献合作项目。登记起来很简单,只需要输入姓名、有效证件号码、手机号,选择想要捐赠的器官类别,然后可以拿到一个电子版捐赠证书。
另一个是2014年4月开通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的志愿登记系统,该中心直属中国红十字总会。登记内容多了现居地址和户籍地址、电子邮箱,并可选填家属信息。然后选择要实体还是电子版的登记证书。如果不愿意网上登记,也可以联系所在地的红十字会表达捐献意愿。
人们现在警惕性都很高,但如果你连这两个网站也信不过,那就千万不要去其他无名无姓的捐献网、移植网写自己的个人信息了!
一定要跟家属商量
登记后你会看到这样一段话:“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仅意味着您表达了器官捐献的个人意愿。最终捐献与否,取决于公民是否达到了符合器官捐献的医学状态,同时最终还需要公民近亲属的同意。所以完成登记后请记得将您这份爱心告知您的家人,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卫计委2013年8月印发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捐献器官的获取工作必须由OPO(卫生部门成立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实施。而OPO的职责之一就是: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捐献人生前表达了捐献意向,进行了志愿登记,但家属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实际情况中,即便有器官捐献意向,如果家属不同意,捐献也是无法完成的,当然,去世时没有家属的不用考虑这个。
今年年初,某报报道周女士因为先后遵照父母遗嘱为他们捐赠遗体,十多年一直被亲友和邻里责备,以至于多次搬家、换工作。当时《公益时报》做了益调查:如有遗嘱,你会帮亲属捐赠遗体或器官吗?愿意遵从亲属遗愿为其捐赠遗体或器官的网友占56.29%,16.66%的网友因为人言可畏明确表示不愿意,剩下的则表示“不愿意考虑这个问题”。在第二个问题中,47.59%的网友愿意成为捐赠志愿者。第三个问题中,41.2%的网友认为传统文化观念根深蒂固是阻碍人们捐赠遗体或器官的主要原因,40.02%则害怕被不法分子利用。
最后一站谁帮你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还会告诉你: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系统的个人资料,仅供已获授权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下成立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ProcurementOrganizations,简称OPO),或获得国家专业资质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查询达到器官捐献医学状态的公民是否表达过个人捐献意愿的用途。您有权随时修改或取消您的登记。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是谁?可以说,这是一个连接生与死的工作,负责从发现潜在捐献人、协助OPO、见证器官获取到捐献完成后向家属通报等等一系列职责。他们主要是红十字会或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专职、有兼职。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启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第一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运而生。2013年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严格规定了这一职业的条件、职责、培训和考核等。截至2015年4月9日,全国在册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仅547位,其中169位是红十字会专职协调员,其余为器官获取组织专业协调员。
再引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两句话释疑:“年龄太大?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在身后捐献器官。患有疾病?很多患有疾病的人都可以在身后捐献全部或部分器官。”
捐献的器官会给谁?
有的人会想,我都要死了,捐给谁不一样;有的人会觉得,要捐给一个好人。但是,理论上,器官捐献人及其家属并不会知道器官接受者是谁。因为器官捐献遵循国际惯例的“双盲原则”。
捐献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分配,这将杜绝因人为干预产生的某方获利情况。分配的原则,则根据卫生部2010年颁发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地理因素、年龄因素、医疗紧急度评分、血型匹配、器官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的优先权、等待时间等,都是影响分配的因素。
捐献完成后,对于贫困捐献者家庭,各地都有不同的抚慰、奖励措施,安排捐献者的治疗费用、丧葬事宜、对特困家庭进行补助等。
如《河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管理办法》。全国性的器官捐献基金也已经呼吁了好几年,希望能尽快成立。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等待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以后自愿捐献器官也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 本报记者 王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