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0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闫冰
7月,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曾经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发言人的王永,说了一句:“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有人问我怎么看?风物长宜放眼量。
他已经摆脱了社监委发言人的身份,全心全意做好品牌联盟(北京)咨询股份公司的董事长,也重新成为一名红会或者“郭美美事件”的普通围观群众。
曾经的风波让太多人自愿或被动地卷入其中,裹挟了太多无端的质疑、猜测和骂声,平静对于个人是难得的,那么曾被这个姑娘搅合得一团糟的红会呢?
8月3日晚,公安机关公布了对郭美美的调查结果,内容涉及红会。8月4日一早,红会就依托权威媒体发布声明,“我们希望,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不仅还红会一个清白,同时也给全社会一个重塑诚信体系的机会。”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姚立新说。
中国社会领域改革已拉开帷幕,其中也包括红会。值得重视的是,不管是否出现郭美美,不管她与红会是否存有牵连,有分析人士认为红会自身的路如何走好才是关键。
曾试图变法的社监委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王永转发了一则新闻,“红会社监委重查郭美美事件提案仅获两票支持”,那个反复提出要重查郭美美最后选择卸任社监委发言人的人,正是他。
“自从我这次提出重查郭美美事件,就开始不断受到攻击。也许社监委远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但有监督总比没有监督好,请允许我们不断调整,循序渐进。”那时的王永有过满腔热情,或者说,整个社监委的每个成员敢接这摊子烫手山芋就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但是舆论的压力远远超过每个个体能承受的范围。
王永说:“网上对其他委员的批评有失公允。”
接着,说好的“不断调整、循序渐进”以一句“问心无愧”而夭折,社监委委员一职终于让他心力交瘁,半年来他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社监委,很多朋友都劝他离开社监委。“我没拿过红会一分钱,问心无愧。如果都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和风险,那么请问中国的改革希望何在?”
一年后,王永的生活早就恢复了平静,这几天,他忙着自己的“品牌中国”,闲暇时关注下社会时事,这就自然绕不开郭美美。
郭美美因涉嫌赌博被拘留后引来了上至权威媒体、下至娱乐八卦的口诛笔伐,一时间点燃了舆论界略显沉闷的夏天。王永却更赞同《环球时报》关于“郭美美忏悔 舆论推手们亦应羞愧”的态度,他说:“希望通过郭美美这档荒唐事,中国的舆论场能够增加一份见识和成熟。但愿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不再重演。”
但此时,他已不想提红会。
其他曾经的社监委委员也同样不愿再提及此事,在记者采访中,大部分人表示“目前还没准备好再说什么”、“其实不太愿意去想”。
2012年12月社监委匆匆成立,红会试图在“开放日”后建立起长期的他律“机制”,开始时候社监委在履职上可圈可点,对于“募捐箱发霉”、“购买别墅”等事件及时调查通报。而社监委委员们关于“改革”的声音从未停止:
“郭美美事件给执政党敲响了警钟。如果不从制度上铲除腐败的根源,一颗子弹就能将其击倒。如果红会不重查郭美美事件,不从制度和管理上铲除滋生此类事件的土壤,做到公开透明,红会在第二轮对决中不会反败为胜。”刘姝威说。
“关键在于高层要有魄力和决心,否则问题不会根本解决。”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也曾表示。
与“戊戌变法”的百日略有不同,红会那次关于社监委的改革尝试,几乎满一年。最终定格在2013年10月9日,社监委的官方微博“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发出的一条“巴基斯坦16岁女孩儿有望获诺贝尔和平奖”。
显微镜下的冰火两重天
早在红会陷入舆论危机后,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国社会领域同样面临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不管是中央政府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还是加强社会建设,都在一定层面推动了这个社会不断进步。而从国家层面对于一个社会组织出台专门的发展意见,可是屈指可数的,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中国红十字会的确拥有无可比拟的国家支持。
在《意见》的文本里,红会被定义为“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
而在随后8月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这样表述自己对于红会这个定位的理解:“红十字会是什么?它是一个慈善机构吗?它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社会团体吗?不是,它是一个受着三重赋权,一是政府赋权,二是国际红十字运动赋权,三是社会公众赋权的重要的社会组织。”她也追溯了红会自清朝起的历史意义。
的确,红会得天独厚。
紧接着,各地红会积极学习贯彻《意见》:云南省政府要求三级红会工作成本实际成本都要亮明;甘肃省提出各级红十字会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做到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各地工作重点内容还涉及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组织体系,加强人道主义援助、提升救援工作水平,加强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等方方面面……
《意见》落实过程中红会还是生存在显微镜下:
2012年,“7·21”北京大雨后有遇难者家属收到北京红会开出的620块钱的“运尸费”票据;12月初,有网友在微博举报称中国红十字会在北京奥运公园旁购置三四十栋别墅,已经营达10年之久;12月26日,有网友爆出成都红会募捐箱内纸币发霉。
2013年,4月,画家方力钧在微博公开质疑称100多位艺术家曾在2008年为汶川地震捐出作品义拍,筹款8472万元捐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现在“善款不知所终”;11月11日,中国湖北武汉的一名白血病晚期患者张琪欲捐献尸体,却遭到当地红十字会因“不提供上门服务”而拒绝。
2014年4月,某媒体记者质疑赵白鸽赶飞机晚点、利用职务特权;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后,7月21日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运输5000件夹克衫和1300床棉被而受到质疑……
不论是红十字总会还是地方红会,不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没有逃过负面新闻和质疑声的穷追猛打,甚至维基百科还专门有一个词条,叫做“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负面事件列表”。
微博网友调侃:“究竟是因为郭美美而让红会备受关注?还是因为红会而捧红了郭美美?”也有细心的网友回忆:并不是郭美美引起了大家对红会的关注,她变更自己的微博认证时间在“上海红会发票事件”之前。
红会受质疑的开端,或许是“上海红会发票事件”:2011年4月15日,西南民族大学教授肖雪慧转发了一条微博,并附上了一张付款方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餐饮发票照片,消费金额为9859元。
或许更早的,是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天价帐篷”事件,亦或许再早的事情已无人记得。但今年引发的一系列新的质疑事件还在继续。
“三重赋权”的前行之路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曾在节目中说:“红会需要重建信任,需要扎实地清查老问题,不出新问题,公开透明改机制,除此无路。”
毫无疑问,所有人都在说改革是唯一出路,但是怎么改?一句“去行政化”并不是可行性高的完美答卷。
清华大学教授王名在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表示,红会就不该公募:“红会的事件最主要的问题是出在体制上,红十字会本身比较特殊,它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社会组织,它是人民团体。我也是红会的理事,郭美美事件后,我曾向红会领导提出意见,红十字会不应该参与募捐,你本身不是一个募捐机构,核心职能应该是救灾,应该把募捐行为还给基金会,他们没有那么做。”
“五年时间,政府对他们的财政拨款减少到零,要求他们和其他慈善机构一样,自己筹款,能筹到款继续存在的就去民政部门登记,转成社团,否则就取消。”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则有另外的见解。“目前有的地方红会筹集不上来钱,政府还要给他钱,对地方财政而言是包袱。”
中国各级“红十字会”不同于其他公益组织。《红十字会法》赋予其独特的地位,数以万计的红十字会分支机构不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只要红总会下文件批准就可以成立,获得存在的合法性,同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享有财政拨款等。
杨团强调,红会改革的关键在于将红会“从法外纳入法内”,同时去行政化。但一场去行政化改革不免会侵犯太多人的既得利益,“在红十字会系统内部,从总会到地方红会,绝大多数怕摘掉公务员的帽子”。
几天前,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遭遇谣传,媒体对他的渴望可见一斑。
王汝鹏在2013年接受专访时曾表示:“准确地说,红十字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益慈善组织,它有一部分慈善的职能,但更多的是要承担法律赋予的特定职责,如三救三献和国际人道援助工作。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有政府背景的组织就一定是腐败、低效、不透明的,只要一民间化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不复存在。这种观点其实是有些偏颇的。纯民间的组织也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是它们的关注度没有那么高而已。每个社会组织,都会有成长的烦恼。官办不是万恶之源,民办也不是十全十美。无论官办还是民办,都需要改革创新、平等相待,互相欣赏、共同发展。”
8月15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透露,在8·3鲁甸地震后,截至14日,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共接受社会捐赠款物总量为25040.49万元(含台港澳和国际红十字组织捐赠)。
(本文涉及个人言论系其 本人微博及公开报道)
■ 公益时报记者 闫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