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供职的机构——“残友”,与数百位残障人一起工作和生活了数年,对于“助残”,我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第一是关于助残理念:“残障人士是弱势群体”的概念被普遍认同,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错误的。
人们普遍认为残障人士由于肢体或功能有残缺,所以是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事实上,“残缺”只是残障人士所共有的表象,但不是造成这个群体“弱势”的原因,其原因往往在于教育、文化等外部环境因素。例如,在中国大陆,坐轮椅的残障人去户外时往往会遇到台阶、天桥等障碍,这时就需要健全人为其连人带轮椅一起抬上去;而在交通无障碍的情况下,坐轮椅的人完全可以独自去到任何地方,不需要他人以施助者的角色出现。在这种情境下,残障人并不“弱势”。
那些找不到工作的残障人呢?我们不考虑干扰因素,假定无论是残障人还是健全人,找不到工作都是因为无法胜任工作岗位。毫无疑问,这种情况下失业的残障人并非因“残缺”而无法胜任岗位:肢体残障者可以做IT等基于电脑的工作、视力障碍者可以做电话客服等不需使用视觉的工作……事实上,残障人找不到工作的真实原因非常多样:可能是受学校歧视而没能入学接受教育;可能是用人单位迷信忌讳“残”;可能是整栋办公大楼都没有无障碍厕所……
换成健全人的角度举些例子:就算是视力极佳的飞行员,如果在没有光亮的密闭房间里,也会变得像盲人一样;就算是四肢强健的运动员,如果在泥泞稀软的沼泽中,也会变得像下肢残障的人一样无法奔跑。“极端”起来,甚至可以说:没有残障的人,只有残障的环境。
第二个观点是关于残障人士的需求:通常人们在看到他们时给其贴的第一个标签是“残障人”,但每位残障人都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有残缺”。
残障人真正需要的是与健全人一样生活、融入主流社会,而不仅是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如果在这点上判断错误,所有的助残工作都将只是缘木求鱼。例如,残障人想工作,传统做法是建个庇护工场,员工全是残障人,社会补贴运作。这样将残障人放在温室中与世隔绝,只会让其融入主流社会的能力进一步退化。最好的做法是为残障人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工作机会、社会环境,让其能够像健全人一样学技能、找工作、上下班。以残友为例,虽然几乎所有员工都是残障人,但却完全与市场接轨,靠实力获得订单,不卖眼泪、不靠同情。加之残友与社会各界义工的深入接触,使得残障员工有自己与健全人的社交圈、有参与社会活动的心态和方法,他们做到了完全融入主流社会。
第三个观点是关于如何与残障人士相处:很多健全人在与残障人相处时会刻意回避双方身体上的差异,以为这样制造“双方相似”的假象可以降低相处难度。这是最没效用的做法,如果对方和你存在差异,他们并不期望你变得和他们一样,他们真正期待的是你能尊重和重视他们。相反,健全人应该非常坦率地直面双方在身体上的差异,寻找双方真正的共同点。
例如,我的一位同事需要靠双拐行走,但做体力活时,我不会让他旁观,而是鼓励他从握拐杖的手中空出几根手指拎着要搬的东西。只有摆脱试图制造假象的心态,才能真正对残障人做到增能、赋权。再“极端”些:如何与健全人相处,就如何与残障人相处。
说了这么多,是不是意味着残障人士不需要社会关爱帮扶呢?当然不是。社会需要做的是:创造让残障人士能融入主流社会的环境——包括硬件和软件。
深圳市信息无障碍研究会秘书长 梁振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