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皮磊
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了贯彻国家减灾委员会、北京市应急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宣传演练工作决策部署,建立京津冀减灾救灾协同发展机制,提升京津冀区域综合减灾救灾能力,5月11日上午,由北京市民政局、平谷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协办的京津冀地震灾害应急救助协同演练在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举行。
签署京津冀减灾救灾合作协议
2015年11月6日,京津冀三省市召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工作会议并签署《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也是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建立灾情信息共享机制、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毗邻区县合作机制、宣传演练联动机制”。为更好地贯彻《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京津冀减灾救灾协同发展机制,5月11日上午,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共同签署了《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对京津冀三地救灾物资协同保障的目标、原则、内容、保障机制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协议,在灾害发生时,三地要统筹考虑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布和储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和品种数量,提升区域救灾物资储备的整体能力;此外,要建立京津冀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京津冀三地救灾物资信息共享;第三,建立京津冀三地救灾物资应急援助响应机制,当京津冀三地任何一地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受灾省(市)民政部门可根据灾情向其他省市提出物资支援请求,支援省(市)民政部门应及时建议当地政府启动本省市应急援助响应机制,对受灾地区进行援助。
其中,毗邻区县合作机制是京津冀区域减灾救灾协同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区县级“微观区域”做好,才能从整体上提升整个京津冀“宏观区域”综合减灾救灾能力。为此,平谷、蓟县、三河基于本区域灾害风险和合作需求,签署了《毗邻区县救灾互助协议》,规定建立三地“灾情信息共享机制、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救灾队伍互助机制”,共同提升区域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减灾救灾
当天,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共同开展了地震灾害应急救助协同桌面推演,北京绿舟应急救援促进中心、北京市蓝天救援队等民间救援机构参加了现场模拟演练。其中,由专业社工组成的北京市灾害社工服务队成为此次演练的一大亮点。据了解,由于我国灾害社会工作服务起步较晚,存在基础薄弱、服务范围有限、专业人才不充足、专业服务推进不深入等问题。就北京地区来看,灾害社会工作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滞后,主要依靠民政系统内部的社工人才参与服务,难以满足防灾减灾的工作需要和群众的现实需求。在此基础上,2015年7月,北京市成立了由专业社工组成的服务队伍。经过培训后,北京市灾害社工服务队将积极投身于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工作,为受灾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关系重建等服务,提升应急救助服务水平。
此次京津冀地震灾害应急救助协同演练主要意义在于,一方面,京津冀三地强化了应急救助的属地职责,也是对区级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的一次检验,增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助于提高应急救助指挥决策能力;另外,京津冀三地建立了在灾情信息共享、物资调拨联动、救援队伍联动等领域的协同机制,有助于提高区域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演练注重动员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这对于拓宽社会组织参与救灾的渠道和路径、推动救灾应急产业发展、构建政社合作的综合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 本报记者 皮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