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会贤
吴学宝在石家庄桥东区干个体经营,生意很红火。朴实而热心的他从2008年捐助贫困孩子上大学开始,走上自己的公益路,每年都从自己的盈利中拿出钱来助学、救灾。10月25日上午,在石家庄市慈善总会举办的首批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签约仪式上,吴学宝捐出1万元,设立了个人冠名慈善基金。
在经过近两个月的征求社会意见和多方研究讨论、修订后,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于10月15日,由石家庄市民政局转发,广受民众期待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正式推出。25日签约现场,共签署了68份捐赠协议书,一笔笔爱心捐款从100元到1万不等,总额近25万元。
最低100元,可以不续捐
《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冠名基金,分为“捐赠本金”和“留本捐息”两种形式。一次捐赠本金的认可捐赠起点为5万元,留本捐息的认可捐赠起点为200万元。《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则规定,认可捐赠起点,个人(家庭)为100元,小型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为1000元。
其中,个人捐赠500元以上,小型企业和社会组织5000元以上的,可以分批注入,但原则上不超过3年期限,且首次捐赠不应低于基金总额的40%。10万元以上的捐赠,分批注入期限可以延长至5年。开设冠名基金后,以后捐或不捐,捐多少,都由捐赠者本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决定。基金的使用由捐赠者自己选择资助对象或公益慈善捐助项目,也可委托市慈善总会代为选定资助对象或公益慈善捐助项目,可以定向,也可非定向。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募捐部韩静告诉《公益时报》记者,两个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搭建爱心捐助平台,让民众更便捷和透明地做慈善,使“人人可公益”成为现实。两个办法出台后引起了良好反响,一周的时间里,市慈善总会接受了300多名爱心人士的咨询。
不收取管理费用
为保证捐赠者的知情权,《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还规定,市慈善总会负责管理个人(家庭)和小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的冠名慈善基金,定期向捐赠者通报基金的建立、捐入、使用、变更、撤销等情况,做到每一笔基金的使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捐赠者、审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监督。另外,市慈善总会不从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韩静说,设立冠名基金后,捐赠者持有的包括捐赠协议书、捐赠收据,还有设计为存折形式的、标注捐赠金额和救助金额“善款支出”等项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爱心卡。记者看到,在捐赠协议书上,包含了捐赠方、基金名称、捐款规模、起止时间、捐助项目、信息公开、善款管理等内容。
在25日的签约仪式上,石家庄市民政局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许同扬承诺,捐赠善款如果发现违规使用现象,将全部退还给捐赠者。
捐赠者可优先获得救助
据《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捐赠者可以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收据,享受国家有关捐赠减免所得税的政策。此外,捐赠者个人(家庭成员)和小型企业员工、各类社会组织中的人员如发生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在国家各类保险和社会生活保障救助基础上,仍需生活困难救助和慈善紧急医疗救助的,可优先再享受市慈善总会的社会慈善大救助。
市慈善总会将在尊重捐赠者意愿和隐私权的前提下,将捐赠者的爱心善举及时在省会新闻媒体和慈善网络及国家、省慈善报刊上公开褒扬,并适时在市慈善总会网站公布个人(家庭)和小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冠名慈善基金爱心榜。
■链接
1.《潍坊市慈善总会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出台
10月12日,《潍坊市慈善总会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出台,18日,举行了首批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签约仪式。潍坊市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并规定,建立基金的爱心人士,市慈善总会授予“慈善之星”荣誉称号,并成为市慈善总会会员;建立基金2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成为市慈善总会理事;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成为常务理事;20万以上成为荣誉副会长。
目前大部分省市出台的小额冠名基金,认可捐赠起点是1万元。
2.小额冠名基金的月捐方式
在河南和陕西榆林等省市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中,个人或家庭以每月10元为起捐点,单位以每月100元(榆林市单位捐赠起点为每年5000元)为起捐点,即可设立以个人(家庭)或单位名字冠名的小额爱心基金,可以自选捐赠项目,也可由当地慈善总会统筹,并承诺不收管理费用。这种机动灵活、简单快捷的方式也被称为自助式捐赠。
(本报记者 王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