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文梅
■ 本报记者 文梅
2020年5月1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研发的“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2020”在京发布。
“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2020”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运用指数工具对2018年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慈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政策实施和创新情况进行评价,旨在推动社会政策的不断创新、优化和进步。
“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2020”显示:2018年,在国家政策推动下,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慈善事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进一步发挥;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取得了突出成绩,老年人政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进步;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建设快速发展,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等各方面工作持续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出台,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2018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浙江、上海、广东、江苏、山东、宁夏、天津、福建、陕西。
北京多项政策全国领先
北京连续七年稳居第一,多项政策全国领先。2018年,北京在国内率先开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线上申请,简化了申请流程,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养行为,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跨部门、多专业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2012~2018年,北京连续七年稳居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第一名,在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四个领域均位列前十。
浙江、上海连续七年排名前三,各领域发展均衡。2018年,浙江备案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达9.3亿元,位列全国首位。备案17单慈善信托、彩票公益金人均贡献额为83.0元,均位列全国第二;上海高龄津贴覆盖率、老龄补贴人数占老年人比例、老年人福利支出占民政事业费总支出均全国领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1+2”文件,鼓励多方共建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托育服务的标准化发展。2012~2018年,浙江、上海续七年排名社会政策进步指数前三,在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四个领域均位列前十。
江苏连续七年位列前五,社会组织快速增长。2018年,江苏社会组织增速明显,每万人拥有11.2个社会组织,位列全国首位。同时加强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与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2012~2018年,江苏连续七年位列社会政策进步指数前五,在慈善、儿童和残疾人三个领域均位列前十,在老年人领域2014~2018年连续五年位列前十。
广东、山东、宁夏、天津、福建、陕西均多次进入前十。2018年,广东在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四个领域均位列前十,779个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中国捐赠百杰榜”上榜39人,均位列全国首位;山东在慈善、老年人、儿童三个领域位列前十,先后编制《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规范》等17个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步伐;天津在老年人、儿童领域位列前十,农村低保标准占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全国最高,达65.5%;宁夏在残疾人领域位列前十,是继上海后第二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对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作出具体部署的省份;福建在残疾人领域位列前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户均投入资金为1.9万元,位列全国第四;陕西在慈善领域位列前十,社会组织就业贡献率达1.44%,居全国首位。
七年积累呈现三大特点
纵观2012年至2018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七年指数变化呈现三大特点。
第一,北京连续七年稳居榜首,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连续七年位列前十。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6个东部省份连续七年进入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的前十位,其中北京连续七年稳居榜首。
第二,指数排名东部地区位居前列、西部地区有亮点。对比2012~2018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排名进入前十的省份共20个。其中,东部地区占9席,中部地区占3席,西部地区占7席,东北地区占1席。地区排名位次有波动,地区排名走势不同,地区内部存在分化。
第三,经济水平影响社会政策发展,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2012~2018年,东部地区社会政策进步与人均GDP发展水平比较一致,指数排名显著高于人均GDP排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如山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尤其是甘肃、四川,连续七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比人均GDP排名高出5个及以上位次,社会政策进步始终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经济水平影响社会政策发展,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社会政策发展十大趋势
“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的研究显示,目前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呈现十大趋势。
第一,社会保障正快速进入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发展阶段。2019年我国人均GDP达到一万美元后,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重大转型期,但是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服务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与儿童、老年、残疾人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亟待从物质保障为主向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发展。这是社会保障发展的内在要求,发展社会服务将成为各地的重点工作。
第二,社会扶贫继续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在国家政策指引下,在“社会组织扶贫50佳案例”示范下,社会扶贫在聚合民间资源、发挥社会力量优势方面将获得更好的运作效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社会扶贫事业将会与政府的战略更为密切地结合,使得贫困扶持的互补性机制日益完善。社会扶贫将彰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继续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三,志愿服务规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2017年国家颁布《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进入了依法发展的轨道。同年,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可提供实时在线志愿服务统计数据。2018年,民政部发布《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2019年,《志愿服务基本术语》《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编制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8月底,我国已有1.26亿名注册志愿者,志愿团体、志愿项目、志愿服务小时数分别达到64.4万、268.1万和15.1亿。随着志愿服务的发展,志愿服务规范化将进一步加快。
第四,科技在慈善事业中应用将更广泛。2018年民政部印发《“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方案(2018-2020年)》,慈善中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等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打造信息公开渠道,区块链技术在公益领域得到越来越多运用,科技进步正在并将持续助力慈善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同时,科技企业持续关注公益慈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以腾讯、阿里为代表的科技公司将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到公益慈善领域,基于其平台优势,嫁接公益慈善的理念和运作方式,倡导形成了“随手公益、指尖公益”的潮流。2020年,科技在慈善事业中应用将更为广泛,“科技向善”的潮流将凸显。
第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由试点向全覆盖快速发展。自2016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启动试点工作以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累计5个批次203个试点,覆盖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0%的地级市(区、州)。随着试点的扩大,民政部和财政部提出要突出推广前三批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形成规模,扩大服务覆盖面等要求。2020年,民政部公布了《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汇编》,供第四批、第五批改革试点地区和其他地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参考借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正由试点向全覆盖快速发展。
第六,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评价体系建设将快速推进。2019年底,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通过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在政策推动下,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及评价体系建设将快速推进。
第七,基层儿童社工专业化建设将成工作重点。全国已经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4.5万名,村(居)一级儿童主任62万名,基本实现全覆盖。2020年,要在全国实现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儿童之家”;全国要建设一支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专业工作队伍。随着地方进一步推进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专业能力提升将成为工作重点。
第八,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能力与规范化建设将加强。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解决“入托难”、“入托贵”问题指明了发展方向,就托育机构的功能职责、托收管理、保育管理、健康安全管理等多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在政策推动下,各地将大力提升托育能力,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建设。
第九,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将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需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截至2018年底,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1.7%,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为68.57%,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总人数的43%,与《意见》目标有一定差距。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仍将是工作重点。
第十,无障碍环境建设将进一步加强。自2012年国务院颁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全国已有22个省份出台了无障碍建设有关条例、办法、规定。北京、广州、深圳等地正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工作力度。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规章政策的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