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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性侵前科者一律不予招录为教职工

2019-07-0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7月4日,重庆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正式上线

■ 本报记者 王勇

7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教委联合召开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新闻发布会。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教委会签了《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同时,检察机关建立的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下称“查询平台”)也在此次会议上正式上线。

《办法》共六章十八条,从建立教职员工涉罪信息库、建立查询与告知制度、查询结果的应用、责任追究等多个层面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内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性侵害违法犯罪活动。

即日起正式生效的《办法》规定,教职员工招录的禁入范围不仅限于性侵前科,只要经查询发现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原则上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同时还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

“查询平台”可查询2013年4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信息,是检察机关建立的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系统全线运行后,将由重庆市38个区县检察院向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招录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查询平台”除了为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查询服务外,市教委还将会同市检察院对新入职教职员工涉罪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加强联系与协作,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推动查询结果在教职员工招录环节的广泛运用。

根据会议部署,《办法》及“查询平台”将应用到“全市所有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工作中,真正将校园安全防范落实到每一个学校。

与此同时,检教两部门还决定,将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联合部署专项督查、探索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性侵案件被害学生多方救助机制、有针对性地设立“莎姐”工作站等举措,更持续、更深入地开展护航校园安全,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实现精准关爱。

由于重庆地处大山区、大库区,覆盖面广,乡村学校多,如何将“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实现全覆盖?为此,重庆市检察院和市教委决定联合召开此次覆盖所有中小学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视频推进会。

全市三级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分管领导、未检部门负责人、干警,及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分别在主、分会场参会,其中校长有9000余名。

把强化校园安全、预防性侵害的会议开到全市每个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一级,参会范围之广,在重庆全市尚属首次。

会议同时要求,各区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此次推进会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真正将校园安全防范落实到每一个学校。

链接

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

为把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最高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印发建议时,要求各地将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省(区、市)领导,并将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一并报送。

今年以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或者单独派员赴四川、河北、江西、上海、江苏、福建、甘肃、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调研督导。

为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最高检建立了监督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明确监督方式方法和重点,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把监督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上级检察院主管部门、院领导在赴基层调研时,要把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工作作为必选内容。同时,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也被作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的一项重要职责。最高检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情况,与教育部进一步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