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近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而更多的性侵幼童案件因为性侵者身份普通、受害儿童身份普通,而没得到太多关注。
据公益项目“女童保护”统计,2013年至2018年,媒体共曝光2096起性侵儿童的案例,每起案例中都有不同数量的受害儿童,多的有100多人。这还只是“冰山一角”: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有11519件。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多年来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他认为,预防和处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立法和实践中依然面临很多严峻问题。
佟丽华近日撰文指出,性侵幼童案首先面临“立案难”问题:受观念影响,再加上缺乏证据,很多强奸和猥亵未成年人案件都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在今年媒体报道的一起未成年人被迫卖淫的案件中,佟丽华发现其中只提到了对强迫以及组织卖淫者的刑事处罚。他后来才知道,公安机关并没有对性侵幼女的人进行立案侦查。
佟丽华还指出,有的司法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还会导致“二次伤害”等新问题,如多次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鉴定、反复让受害人回忆受到侵害的屈辱过程;司法人员取证不及时、不全面,有些证据存在瑕疵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青少年司法社工告诉记者,目前在涉青少年案件中,我国的检察院、法院系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体系”,但在警务层面仍存在困难。“很多涉及未成年人被性侵、被猥亵的案件,都存在举证难、立案难的情况。一旦(派出所)不能立案,案子也到不了检察院、法院”。
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王蕾告诉记者,去年,上海市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接到一位母亲的来电,称其女儿出现了行为异常,想寻求专业志愿者和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帮助。
此前,这名与离异父亲同住的女孩向母亲反映,自己被学校教师骚扰和猥亵。母亲随即为女孩办理了转学,但事隔几个月,女孩再次受到侵害,这一次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下体损伤。据女孩反映,是家中亲属对她进行了性侵害。女孩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然派出所已立案调查,但由于举证困难,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王蕾认为,在前述女孩遭遇性侵的事件中,有两个节点颇为重要:一是未成年人在第一次遭到性侵时,家长未能及时给予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指导;二是未成年人在第二次遭到性侵时,没能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上海市徐汇区心理咨询协会会长陶焱曾参加过汶川大地震、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等事件中的事后咨询辅导。她发现,几乎所有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心理辅导,都存在“介入困难”的情况。
“很多家长、受害学生,此前都没有接受过较为系统的家庭教育、发展心理学的学习,他们在没有任何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产生拒绝心理辅导的情况。”陶焱说。
现在有若干所上海的小学与陶焱所在的机构建立长期联系,每周五晚上,她会到学校给那些愿意参与试点的家庭开设“亲子小课”,让父母和孩子一起议一议自我保护、社交朋友圈、情绪控制等话题,帮他们建立基本的心理保护屏障。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项目运营主任郭明告诉记者,该中心从2016年开始正式提供5~7岁儿童性启蒙教育和6~10岁儿童自我防护课程,在课程推广中,社工们也遇到了一些难点。“课程刚开始探索的时候,家长会在一旁观摩,他们的反馈不一,尤其爸爸的接受度低于妈妈和老人。有位爸爸还反映:我觉得现在给孩子性启蒙太早了,应该到初中再开始。”
郭明说,社会上发生的儿童性侵案作案方式匪夷所思,包括近日发生的“新城案”,这给他们设计课件带来难度。“近期我们到云南教课,发现很多留守儿童是独立生活的,怎么去要求家长负责呢?”对此,他们正在不断完善课程,也希望各部门能一起努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心理咨询师认为,中小学生心理学基础能否打好,与城市、教育局、学校的领导有直接关系。这位心理咨询师表示,上海现在基本可以做到每个小学都有半个心理教师的编制,初中、高中有一个以上心理教师的编制,但是,“很多心理教师刚刚硕士毕业,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干什么、怎么干都听校长的,校长觉得这事没有必要,他们就不做了”。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