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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高文兴 近日,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明确,各志愿服务组织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要遵守《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志愿服务项目发布规范》等相关规定,并规定了不允许作为志愿服务项目发布的九种情形:参与者在工作时间内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活动,单位或学校内部有明确制度要求的活动,与参与者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公益目的不纯或不明确的活动,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的满足商业性目的的活动,参与者获得报酬明显高于志愿服务正常补贴标准的活动,明显违反志愿服务时间记录规定的活动,具有公益性质但不具有服务性质的活动,其他不符合《志愿服务条例》的活动。 根据以上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参与社区日常服务,学校值日、学生会日常工作,社会实践、夏令营、冬令营、游学博物馆、研学+志愿服务,线上答题、各类打卡、转发朋友圈、集赞,捐款、捐书等活动将不被认定为志愿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