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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印发《广州市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培育扶持、作用发挥及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明确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探索实施需求导向式特色化培育模式。 其中提出,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和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行业党委建设;落实镇(街)、村(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 《措施》强调,优化结构布局。会同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围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委“1312”思路举措、南沙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重点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层级分布、区域分布、行业分布、类型分布,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变。 围绕广州市“3+5+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社会组织做优做强,形成与广州市“一核、两带、三城、多节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新格局相匹配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类社会组织,探索实施需求导向式特色化培育模式。大力培育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提高慈善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占比。及时调整不适应发展需要、内部治理混乱的社会组织,加快出清低效无效的社会组织。 提升登记服务效能。《措施》提出,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强化登记审批权力运行监督。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功能,细化办事指南,优化操作程序,简化证明事项,推行登记服务“好差评”,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水平和便民利民程度。加强社会组织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数据精准性、录入便捷性、使用友好性,客观反映和监测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为公众提供便利化的信息查询和信用预警等服务。 此次出台的措施中明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体系,协调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适当方式交由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承担。把握社会组织的特性和运行规律,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方式和程序。持续深化开展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拓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领域和区域、探索新模式新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 同时,深度开发人才资源。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人才能力提升制度,坚持分类施训,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其政治执行、项目管理、统筹协调等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培训机构开设社会组织课程,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加快实现职业化和专业化。畅通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对外交流渠道。 文件还提到,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聚焦特殊群体,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养老、育幼、助残等公益事业。聚焦群众关切,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传播法治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化“五社”联动机制,通过培育发展社区基金、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