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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纲要提到,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要求和发展条件都呈现新特征,特别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扩大内需战略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 纲要强调,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规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这一切,再次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也是国家层面对慈善事业作用发挥提出的最新期望,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及慈善事业构成的重要主体,广大社会组织也再次被赋予新的重任。 事实上,自2022年以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都在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促使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从注重数量增长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与此同时,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也不断被提升到新的高度,在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有效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等国家战略和重大社会议题面前,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就,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社会工作,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与2021年相比,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了“健康发展”。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对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发展,还要健康发展;不仅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 2022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从形式覆盖到工作覆盖转化。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制,强化全流程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机制。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优势作用。 这一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将修改慈善法列入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之一,这是自2020年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适时修改慈善法之后,修改慈善法首次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主要任务。 2022年年中,民政部办公厅发布《民政部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结合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民政部2022年立法工作具体安排包括四件法律、三件行政法规和三件部门规章,其中包括制定《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民政部推动建立了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交流座谈会,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推动各级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取消和缓缴收费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 在此背景下,各地也陆续完善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如《上海市慈善组织认定和取消认定暂行办法》《重庆市慈善条例》《河北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等相继出台,对网络慈善、个人大病求助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为各地社会组织及慈善事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 此外,2022年以来,民政部及各地民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等各方力量,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形成合力,陆续查处并取缔了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关停了一些非法社会组织网站,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空间。 (下转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