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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第十二次北京市民政会议召开。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北京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推动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型,明确业务指导单位的业务指导、行业管理的职责。 下一步,北京将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创新社会组织的监管模式,形成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制度,要求定期公布活动和财务状况。对于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款物,要建立追踪、反馈、公示的制度。 “北京目前有7000多家社会组织,但和上海、广州等城市相比,数量和质量上仍有一些差距。”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北京将会制定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者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同时将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资金、政策、人员、场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在实现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重点培育一批服务社会能力强、公信度高的公益品牌和骨干社会组织。未来还将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吸纳与首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际性社会组织入驻,引导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据了解,北京将会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将原先由政府承担的行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技术服务等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担。建立政府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长效机制,重点购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就业援助、扶贫救助、社区服务、养老助残等社会公益服务。同时,还将建立市、区(县)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制定社会组织人才建设指导意见,促进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张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