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罗文恩
过去十年,当亚洲一些地区还为社会企业是否应分红、是否应出台社会企业法等议题争执不休时,香港地区的社会企业则不仅生根发芽,而且呈现蓬勃发展、百花齐放的可观局面。
2007年香港社企的数量为222间,到2014年已经增长至527间,在促进弱势群体就业共融、环境保育、公平贸易、文化教育、安老服务、古迹活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角色。更引人注目的是,2012年香港社企达到收支平衡或者获得盈利的比例高达62%!此外,社企在香港社会的认知度亦有显著提升,十年前知晓社企的公众寥寥无几,而2014年的一项电话调查则发现高达78.5%受访公众对社企有所了解,并且约有七成人士表示在未来六个月必定或者可能购买社企的服务或产品。
简而言之,近年来香港社企发展成绩不俗,成为亚洲推动社企可持续成长的典范地区之一。正如社会企业咨询委员会所言,“社企无论从政策角度或者实际操作层面来看,都不负众望,为社会服务良多”。
那么,为什么香港社会企业能够在短短十余年间取得长足发展呢?背后的推动力可能包括发达的经济水平、繁荣的非牟利部门以及普遍流行的公益理念,但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是特区政府的扶持与推动。
有一组数据颇能说明问题。香港社企启动资金,高达50%的社企受到政府资助,而获得所属非牟利团体资助和自筹的比例分别为24%和22%,其他资助和筹款的比例仅占13%和2%。下文会详细谈到,特区政府透过“伙伴倡自强计划”和“创业展才能计划”等机制为社企提供了大量的启动资金,同时与众多来自社福界、学术界和商界的众多支援服务组织跨界合作,举办各式各样的传播活动和设立奖励计划来推广社会企业的产品、服务和概念。港府在推动社会企业发展方面态度之决、手笔之大,在全球范围内亦为罕见。这或许与其秉承“小政府、大社会”行政理念,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积极扶持非牟利机构提供多样化社会服务的角色惯性有关。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主任
深圳大学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所执行主任
罗文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