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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4月出台

2013-10-1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雪弢

3月28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告诉记者,《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4月将出台,办法对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作出具体规范,一旦办法出台,民政部门就会为社会组织办理登记,有登记需求的社会组织可以先去民政部门申请预约。

同时,4月1日起,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科技类4类组织将“脱钩”政府部门,可在民政部门申请直接登记注册,这些组织不得再挂靠政府部门,在协会中兼职的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在协会中兼职。

李红兵说,今年民政部门将推进政社分开,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方案》,对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有关部门人、财、物脱钩及脱钩后的政策作出安排。今年,民政部门会率先开展转移职能的试点,逐步将民政部门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

对于社会组织“脱钩”政府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书记温庆云表示,行业协会对行业起到了一定程度监管的作用。民政部门也将对社会组织与政府“脱钩”仔细研究,避免出现“一脱就乱”、“一脱就死”的现象。为此,本市还将出台社会组织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的行为规范,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职责,完善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2013年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之年,会上,北京民政局还介绍了2013年社会组织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

北京民政局将按照“发展理念、规模数量、培育扶持、形象能力”领先的要求,抓好顶层设计,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出建立直接登记体制、培育扶持体系、综合监督体系、社会资源配置体制,以及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立的政策规划和工作推进路线图。

同时,北京民政局将推进“四个领域”突破,实现整体提升。

在创新政府管理体制上重点突破。全面建立直接登记体制,出台《北京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政府职能转移机制,率先开展民政部门转移职能试点,逐步将民政部门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加快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意见》,推动将政府直接承担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委托管理等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北京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启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活动管理工作。

在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上重点突破。推进政社分开,强化依法自治。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监督分立机制。通过明晰权责促进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管理重任。

在建立社会资源配置体制上重点突破。建立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资源配置体系,推进介入式支持模式,以不同方式对脱钩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引入专业组织给予指导、培训、资源支持和监督。建立社会组织培育交流孵化体系,加强对改革中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社会组织的培训指导,加强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积极推进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社会资源配置平台。

链接

截至2013年3月27日,北京市共登记社会组织8082个。年检数据显示,北京市社会组织吸纳从业人员13.29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口的1.24%;社会组织总收入340.99亿元;总资产达402.1亿元。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公益慈善发展、促进对外交往、抢险救灾中主动作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