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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出台 民政部将鼓励和引导社

2018-08-2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民政部官网)

《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出台

8月23日,民政部举行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介绍了《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关情况。

据刘勇介绍,中央出台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对民政系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民政部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

这个《行动方案》作为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整体方案,根据中央《指导意见》要求,逐项确定了重点任务,涵盖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的各个方面,是一个抓总性的工作方案,包括:

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完善贫困地区发展养老服务,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推进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做好民政部牵头罗霄山片区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等。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主要内容包括:

1.加大对扶贫供需调研力度,动员社会组织报送扶贫供给信息,要求“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省级民政部门协调本地相关单位汇总并报送扶贫需求信息,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贫困地区信息对接机制。

对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培训,积极倡导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

加强对社会组织扶贫的引导和管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做好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慈善组织认定、公募资格审定、慈善信托备案和监督等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扶贫效能。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落实社会组织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2.继续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社会工作教育对口扶贫计划,拓展面向贫困地区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3.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研究制定《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研究编制志愿服务相关标准,为提升扶贫志愿服务规范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项目的服务类别选项中单设扶贫类,为广大志愿者参与扶贫志愿服务、实现扶贫志愿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提供便捷渠道和技术支撑。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依托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组建扶贫志愿者队伍,形成并不断壮大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持续推进扶贫、济困等重点领城的志愿服务。

做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志愿服务典型宣传和赛会交流等活动,引导扶贫志愿服务深入开展。

4.充分发挥越善事业帮作用。以“聚焦精准扶贫、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共同举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引领和带动社会善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 本报记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