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11月2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中央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意见》针对社工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说法与要求:
社工是干什么的有了明确的界定,主要包括六类职业任务,尤其是与其他职业、与其他社会组织、与志愿者进行了区分;
更多的机构的岗位将向社工敞开,无论是体制内、体制外;
社工的薪酬调整、社会保险、公积金、户籍、保障房等都有了明确的说法,而收费服务也得到了正名;
社工将更多进入基层领导班子、政协、人大,话语权将大大提高。
社工干什么:六大类职业任务
长期以来,社工究竟是干什么的一直是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六大类职业任务,既清楚地说明了社工干什么,又和其他职业进行了区分。
面向公众进行解释的时候,社工一般被介绍为助人自助、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的的一种专业工作。
更具体一点的是说明社会工作开展的领域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法律援助、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口计生、人民调解、应急处置、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等19个领域。
但这些领域本来就有自己的职业,社工自己的职业特色很容易与之混淆。
《意见》则从六个方面清晰地界定了社工的职业任务:
第一,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第二,帮助面临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体建立支持系统;
第三,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发展;
第四,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
第五,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
第六,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
这六项任务前四项将社工放在了执行者的角度,后两项则将社工放在了指导者的角度。社工的工作不再是一本糊涂账,虽然还是不够简单,不能一句话说清楚,但是已经有了自己的鲜明职业特色,基本可以区别于其他职业了。
尤其是第三条和第六条,更是将社工与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之间的角色进行了明确区分。
社工在哪干:体制内大门敞开
有了职业任务,还要有完成任务的岗位。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下,职业岗位基本分为两类,即体制内和体制外。《意见》从某种程度上,为社工敞开了体制内的大门,同时也强调要发展民办社工机构。
首先,13类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包括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
其次,4类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
再次,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要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要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街道(乡镇)综治中心、社区综治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群团组织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灾害救援组织等。
《意见》强调,要支持引导相关事业单位在承接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在民办社工机构方面,《意见》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
薪酬多少:人力成本纳入购买服务成本
有了任务、有了岗位,还得有合理的薪酬,才能真正留住社工,发挥作用。一直以来,只见项目,不见人力成本的情况,在《意见》中得到了改变。
《意见》强调,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
这意味着政府购买服务时将不再只给项目资金,而是要有人力成本的考量。
《意见》在薪酬保障方面还考虑到了保险、公积金、户籍、保障房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各地要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当地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对于民办机构来说,给了政策,还要有钱才能给社工提高待遇。钱从哪来?《意见》提出:符合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这意味着社工机构收费不再需要遮遮掩掩。
此外,《意见》还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教育研究机构等对单位内部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
对自愿长期留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当地政府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协助解决其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事宜。
上升通道在哪:可优先录取
在薪酬之外,上升通道无疑是社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对此,《意见》从职称和岗位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职称方面,《意见》要求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要知道,专业技术岗位的评定是会和相应的待遇挂钩的。这意味着社工资格证的含金量将大大提高。
岗位方面,《意见》要求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
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
这些措施,将意味着社工的话语权将大大提升,而话语权的提升又必将进一步提高社工职业的地位。
此外,《意见》还要求对录(聘)用到艰苦地区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时优先予以考虑。
对在艰苦地区服务满两年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各项要求如果能落实到位,无疑对于提高社工这一职业的社会地位发挥巨大的作用。《意见》要求民政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以及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群团组织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 本报记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