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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慈善立法再度起航

2016-06-12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新闻编辑部



2007年,慈善立法的消息牵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神经,也掀起一阵舆论热潮。

2007年8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透露:慈善法已再度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民政部正在积极进行调研,推动该法的立法进程。

随着公益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慈善法》的立法呼声日益高涨,民政部早于2005年正式启动《慈善法》的起草工作,2006年《慈善事业促进法》草案出台并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准备于2007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不料,草案在内部引发争议,几易其稿,未能进入下一步立法程序。

身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曾经预测,慈善法可能会在2009年之前获得通过。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预测过于乐观。

与此同时,境外及香港的基金会在这一年纷纷开始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世界健康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威廉·杰斐逊·克林顿基金会北京代表处等相继成立。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香港)上海办事处、李嘉诚基金会(香港)北京办事处、中华爱心基金会(香港)北京代表处也相继成立。

此外,随着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2007年,各公益组织纷纷将助学方向转向非义务教育阶段,高校贫困大学生成为新的关注焦点。

2007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圆梦行动”在全国累计筹资额达到2.5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逾8万人。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未来工程”等助学类公益项目也都取得了不俗的募款成绩。

2007年国企延续了上一年大额捐赠的传统,几家大型国企捐赠数额都较大,中石油豪掷10亿元投向公益自然不用说,捐赠超过亿元的企业有3家,捐赠超过千万元的企业有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