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会贤
6月9日,据毕节留守儿童自杀事件过去近一个月,大家的讨论从儿童福利制度到法律建设再到户籍制度、经济模式,从心灵关怀到社工如何介入。那么,具体到操作层面,最实际有效的行动需要有哪些步骤?社工介入的难点是什么?有经验的机构最有发言权,听听他们怎么说。
三级干预模式
国际计划在亚洲11个国家开展的“社区儿童保护机制”中,采取了许多机构通用的三级干预模式。国际计划的管桢介绍,在儿童保护网络中,离儿童最近的是家庭、社区,其次是基层服务和国家层面的服务。“我们也出过预算报告,在预防层面每投入一美元,将会节约7美元的成本预算,这个性价比较高,也是对儿童来说最好的保护。”
三级干预模式中,最主要的也是预防和回应。一级干预,针对所有儿童,主要是针对家长、老师和孩子的宣传教育、公共预防、意识提升;二级干预是针对有风险的家庭,比如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的孩子、残疾儿童,或者偏远贫困地区的儿童,这些儿童的风险,要比一般孩子高,针对这一类群体,要做早期干预和家庭支持;第三级,是指孩子已经遭受到了暴力,需要马上给予更专业的服务,个案管理、相关部门应对机制都要启动。
国际计划在项目社区成立村级事务小组,这个小组中包括了村支书或者村长作为牵头人、妇女主任,以及民政系统在基层的工作点等。每个社区(村)建立一个叫做儿童幸福家园的平台,每周定期开展两次主题活动,活动内容包儿童的意外伤害预防、儿童营养教育、早期养育和发展等服务。这个家园里同时也成立儿童委员会跟家长委员会,确保儿童和家长的充分参与。针对儿童保护机制,国际计划已经开发了一些基础文本,如《社区儿童保护机制运作指南》、《社会心理支持社区手册》、《儿童自我保护培训手册》、《学生自我保护手册》、《积极的教育方法》,都是意识提升范畴的。“我们没有另起一套新的组织或机构,只是加强现有的人力资源跟服务网络。”管桢说。
在预防和早期干预的同时,要建立基于社区的报告和回应机制,更严重的儿童暴力案件,能够及时报告;还要进行协调和转借,在需要专业服务的时候,可以转借到其他机构。
通过对10个国家社区儿童保护机制的评估,国际计划总结了一些可行经验和建议:
让儿童小组代表参与到社区的儿童保护机制中,加强儿童自我保护培训;
针对父母和主要监护人推广积极养育法;
制定村规民约,利用一些积极的当地传统;
做出社区风险和资源测绘图,就是让社区的成员和儿童,把社区的潜在风险和有利资源总结出来;
对警察培训,建立对儿童友好的警察局,让儿童在遇到暴力的时候,可以更好地从警察那里得到帮助;
加强男性的参与,在评估中发现男性的参与是不够的;
倡导并且建立综合的政府儿童保护数据库。
报告和回应机制
报告和回应机制,是及时干预儿童伤害事件的重要步骤。这个机制怎样保持通畅,儿童乐益会有很好的尝试。乐益会的郭秀玲说:“我们尝试在开展儿童保护项目试点的两个地区建立报告制度,为什么说尝试呢?其实这个报告制度确实很难,首先我们借助儿童福利院和救助站这两个体系,开通了24小时的儿童保护热线,建立了一个村级到乡镇、县级的3G网络,儿童福利主任是第一道防线,他会定期做一些儿童情况的筛查,我们要求儿童福利主任(在张家港叫福利督导员),对儿童暴力事件一旦发现直接上报,他如果发现而没有上报这种情况,领导小组可以做一些处理。”
“我们也尝试在医疗系统、教育系统建立一个报告制度,于是开展了针对医生、教师和公检法三个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去年共13场、600人参加了培训,大家也梳理了一个报告流程,可最后落实有些难。但这是一些好的现象,经过培训以后,已经有一些医生、教师把发现的儿童暴力的案件报告上来。”郭秀玲说,“除此之外我们也开展了大量的儿童保护知识和热线号码的宣传。用典型的农村风格宣传,比如在洛宁县村里的集市上发宣传单。”
经过尝试,乐益会初步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县级或者市级的儿童保护预防,发现报告和回应的机制,同时领导小组也可以直接联系本地的儿童保护社工机构。
从整个流程来说,第一步是监测发现,由村福利主任来开展,项目开始之初,要求村福利主任对本村的所有儿童情况做一个摸排,筛查出来重点人群。对这些家庭先有一个初步地了解,这个档案放在村里一份,再给领导小组报一份。之后他们对高危的人群会一个月家访两次,中危的一个月一次,这个次数可能是不够的。福利主任发现有儿童伤害暴力事件或者严重忽视的情况,可以报告热线,热线直接回复或报领导小组,情况严重的,由领导小组和警方来进入干预处理。
“我们发现比较有趣的现象,尤其在洛宁,福利主任更倾向于去向领导小组或者热线报告留守儿童的忽视或者需要申请低保的案例,他不愿意去报那些家长打孩子的,但是这也确实可以理解。”郭秀玲说,“我们目前没有强制报告制度,儿童保护的社工服务体系也比较欠缺。去年一年下来,两个项目的热线接听了70多个电话,大部分以咨询儿童福利政策为主,比如说怎么去报户口,孩子怎么申请低保。有20例是儿童暴力的,有普通类型,有家庭暴力,我们对19个个案,做了跟进和服务,有7个孩子监护人找不到了,我们送到儿童福利院和救助站进行庇护。”
最严重的个案
恰恰缺少最高级的儿童社工
郴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帮扶中心实行的是家庭、学校、社区三联动的监测预防报告机制,试点地区涵盖城区和农村。社工周苗苗将服务对象总结为七大类:孤儿或因法定监护人服刑、重病、重残等原因,实施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遭受侵害等原因得到不恰当监护的未成年人;因家庭困境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流浪未成年人;被遗弃、拐卖的;父母外出、临时监护不到位,留守、流动未成年;生理、心理和精神状态不正常人群。由于郴州吸毒群体较大,儿童遭遇的监护不到位和精神状态不佳更为常见。社工会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严重程度开展个案。
“我们现在所遇到的困难,是专业社工太少,机构弱势。另外,心理及精神的障碍,也不是我们能够完全做得了,需要外界的帮助。”周苗苗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乔东平说:“儿童保护的难点之一,就是缺少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这个问题即便在北上广也很突出。普通的筛查、走访大家都能做,但是我们现在缺的就是严重个案的干预,都做不了。”
“我们在张家港、洛宁都发现过被暴力虐待,甚或自残的,这种严重情况报告上来,大家都抓瞎,谁去做,怎么做?家访倒是挺详细的,下一步怎么做没人知道。国外社工里边最高级的是儿童社工,儿童社工中最高级的儿童保护社工,要学多少课程,做多少培训,拿多少证才能去做这个工作,我们现在没有。”乔东平说,“有人做总比没人做好,但我们的底线是无论你怎么做,不要再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可以往上转借。比如毕节这4个孩子自杀,在自杀当天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学校的老师都去家访了,那家访以后到底说了什么,说的关键点,就是你要去上学,明天就去上学,小孩答应了。但上学是他们的主要矛盾,是他的需求吗?连问题关键都没有界定清楚,这样的家访是不成功的,反而有可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NGO在儿童保护中的作用是大家都认可的,这也是国际的经验。”乔东平说,“从国际来看,儿童保护也是从NGO,从民间组织开始的,最早的第一家做儿童保护的NGO是在1874年,专门干预儿童虐待。在这个民间组织的推动下,地方政府开始关注,最后再到中央政府关注。NGO的努力是有意义的,也可以看到,未来的路,任重道远。”
■ 本报记者 王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