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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三成网友认同“发工资”鼓励子女回家照顾老人

2014-10-22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木兰


近日,南京市出台新规定,“五类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如果其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从被聘用上岗担当养护任务起,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五类老人”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

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介绍,他们在调查居家养老时发现,许多特困家庭老人的子女是下岗失业人员,每天起早贪黑地在外面打工,一个月也就挣个一两千块钱,除去交通、吃饭等成本,最后实质上没剩多少。而对自己年迈的父母一没时间二没人去照顾服侍。

“为此,我们有了个想法,把政府购买服务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钱拿出来,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这样一来,儿女不仅可以尽孝心,还可为自己增加一定的收入,实现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周新华说。

该政策一出台,就引起了公众讨论。有支持者认为政策施行有利于鼓励子女们尽孝,对于贫困家庭来说,也解决了一定的经济问题。反对者则认为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老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给子女发工资总感觉怪怪的。而且,这样的政策在执行中很难评估。对此,《公益时报》联合新浪公益、问卷网、凤凰公益推出益调查“赡养老人,给子女发工资,你怎么看?”

调查从10月16日15时开始,至10月20日10时,已有6032人参与投票。结果显示,针对南京市给老人子女发工资的做法,只有24.17%的网友认为能起到的作用;47.8%的网友则表示不能,他们的观点是“按照目前物价来看,不会有人为了300元钱回归家庭,专职担当养护”。

对于政府鼓励子女尽孝的种种行政手段,62.71%的受访者表示鼓励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很难让老人的生活质量有切实改善。

具体到发展、鼓励居家养老,仅有9.45%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应该直接向子女发放照顾老人补贴;56.15%的受访者赞同“大力发展与养老有关的医疗、保险、家政等商业服务模式”;另有34.41%的网友认为应该鼓励养老型社会组织发展,增强社区服务力度。

网友留言:

漂泊的心:感觉子女孝敬父母不会因为钱而怎样,子女不孝敬哪怕给最多的钱也不会打动他们。

星恋晨:我倒是不看好给子女发钱的做法,照顾父母本来就是子女的义务,谈何辛苦。

大庆月:挺好的,与亲情关系不大吧,是社会对人的关怀,有条件值得推广。

鹿京之狼:政府能够转移性支出一部分财政来支持老人养老,这表明了政府和全社会对空巢老人的关心,这样的举措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不会达到立竿见影的良好效果。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要让子女天天在父母身边真的很难!

苏小燕:觉得这种居家养老方式挺好的,这并不是金钱买亲情的问题,因为从目前我国人口状况来看,一位子女要抚养四位老人。子女压力真的很大。

■ 本报记者 张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