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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社会组织如何一次性通过年检年报

2020-03-25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于俊如

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数据显示,截至今日(3月25日),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已超86.8万家。另据《社会组织蓝皮书(2019)》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在2018年的增速为7.1%,比此前下降了1.3个百分点。该蓝皮书认为,社会组织增速下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基调持续从严,监管部门及社会组织群体本身都在推动社会组织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

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规范化的组织治理,年检年报工作正是实现组织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途径之一。

眼下,各地民政部门已陆续开展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年报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在1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基金会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告,又在3月5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即社会服务机构,下同)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告。其中,北京市基金会年检年报网上填报系统已于2月份开通。1月22日,上海市发布了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的通知。此外,福建、浙江、湖南、广州、深圳等省市的相关工作也在陆续展开。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各地对2019年度年检年报工作做出了针对性调整。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3月6日发布了对全省性社会组织延迟提交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告;北京通过简化程序取消咨询环节、调整年度检查结论办事方式、疫情期间开通线上培训,录制线上课程等举措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报工作。

为给社会组织在疫情期间为年检年报工作做好准备,《公益时报》记者邀请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结合北京市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年报工作安排和近几年工作经验,整理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难以一次性通过的常见问题,仅供参考。

关于做好年检年报工作的几点提醒

1机构法人和理事会成员务必尽职尽责

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体现一个组织最基础的管理能力,也是最基本的公信力保障,首先需要社会组织法人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管理层严格按照年检年报规范做好工作。理事会和监事会要履行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将年检年报工作作为审视组织治理规范的基本议题。

2关注时间,做好安排

做好年检年报工作,首先需要实时关注了解截止时间,并结合组织的工作安排,在截止时间前提交。

(1)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须于3月31日前完成年检年报工作。但今年受疫情影响,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人员可实时关注登记管理机关是否有调整通知。

这里以北京市2019年年检年报工作为例: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民非组织应在3月31日之前将年检年报报告书递交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民非组织应在5月31日之前将年检年报报告书递交至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2)年检年报提交后,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人员要定期登录年检年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进行相应操作。

两周内未得到回复信息,请拨打业务主管单位或者登记管理机关主管业务处室电话咨询,或者可以拨打中心电话65396188进行咨询。3月为基金会年检年报集中提交月,5月为社团与民非年检年报集中提交期,业务量较大,一是提醒大家错峰提交,二是如未及时回复,请耐心等待。

3社会组织应明确专人负责年检年报工作

(1)该工作人员应对组织基本情况较为熟悉,才能做好年检年报。

(2)年检年报过程中出现人员更替,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工作中断,对组织获得年检年报结论造成不良影响。

(3)年检年报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需及时与登记管理机关对接人联系,更新联系方式,避免收不到信息通知。

4社会组织应妥善保管一证通以及非数字证书登录方式的用户名和密码

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人员变动时应注意交接完整,避免因为忘记用户名或密码,重新申请重置,耽误年检年报进度。

5提前提交报告书更有保障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有组织习惯在年检年报工作时间快截止时才提交,导致出现问题而没有调整的余地。通常,越到后期年检年报系统压力越大,容易出现组织没有足够时间补齐更正,影响组织年检结果。

6尽早开展组织年度财务审计

提前确认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电子签章和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电子签章的资质,需要将审计报告模板交给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按照模板要求的内容出具审计报告。

7拨打咨询电话勿急躁

如果在年检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因年检年报过程中咨询量巨大,拨打不通时请勿急躁,一是更换时间再次拨打,二是提前做好工作,给自己和他人留余地。

8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以北京市为例,可登录“北京市民政局”网站,也可以关注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协作者云公益”,年检年报培训相关通知及提醒将在网站和公众号上发布。

关于基金会年检年报的重要提示:

(一)2019年度工作报告

1. 问: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是多少位?

答:统一代码为18位(三证合一后法人证书上只印有统一代码),请注意与证书核对,确保填写准确。

2. 问:最近一次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相关内容如何填写?

答:以北京市为例,可查询京财税〔2019〕629号文件,确认本基金会是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取得优惠时间是2019-04-04,批准部门是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文号就是京财税〔2019〕629号。2019年新成立基金会,此处可留空。

3. 问:如何填写基金会工作人员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

答: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小于或者等于工作人员的数量。

4. 问:审计意见类型怎么填写?

答:查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按下拉菜单选择。若基金会未做审计报告,此栏可不用填写。

5. 问: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必须填写吗?

答: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没有,可空着。

6. 问:基金会召开理事会的次数有要求吗?

答: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基金会理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7. 问:基金会的从业人员如何判断?

答:从业人员是指在秘书处等内设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和专职人员和全职的管理层人员,不在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理事、监事、理事长等管理层人员不算从业人员。

8. 问:党组织类型如何填写?

答:建立党支部的,党组织类型填写党支部即可。党小组不算党组织类型。有业务主管的基金会,可咨询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9. 问:基金会党员人数包括理事、监事成员吗?

答:是指从业人员里面的党员人数。不在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理事、监事、理事长等管理层人员中的党员不包括在内。

10. 问:基金会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相关的表格如何填写?

答: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表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中的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表中涉及同一个项目的,其项目名称、收入和支出金额均应一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应包含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中所列示的项目,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应包含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中所列示的项目。

11. 问:什么是基金会的关联方?

答:基金会的关联方包括发起人、主要捐赠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12. 问:监事意见的填写是否有要求?

答:监事意见应从基金会运营、开展活动、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说明。监事意见目前无法实现电子签名,在线填报请打字输入监事意见及姓名,请监事手签一份基金会存档。

13. 问:关于在媒体上公布2018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刊载媒体名称填写有什么要求吗?

答:可在民政部门的媒体,“慈善中国”系统,基金会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处公布。

(二)审计报告

1. 问:基金会必须做审计报告吗?

答:参加年检年报的基金会、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必须进行审计,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自行决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2. 问:基金会年报年检年报初审时,审计报告是直接提交至年检年报系统吗?

答:基金会年检年报的审计报告,直接在线提交至年检年报系统。

关于社会团体年检年报重要提示:

(一)年检报告书

1. 问:基本信息有哪些是可以不填写的?

答:年检报告书中第一部分基本信息内容都需要填写,不能有空白,此部分内容需与登记证书上的内容一致。

2. 问:我们组织的登记证书上没有写业务主管单位,是不是就是市级民政主管错门?

答:业务主管单位并非登记管理机关,部分社会组织无业务主管单位,请明确。

3. 问:登记证号和统一代码是一样的吗?

答:登记证号为7位、统一代码为18位(三证合一后法人证书上只印有统一代码),请注意与证书核对,确保填写准确。

4. 问:免税金额应填写什么?

答:免税金额为取得免税资格之后能够免掉的税额,不是应纳税额。

5. 问:社团对会员数量是否有要求?

答:社团只有个人会员的组织,数量不能少于50;只有单位会员的组织,数量不能少于30;社团既有单位会员,又有个人会员,总数量不少于50。

6. 问:没有网站地址可以不填写吗?

答:社会组织目前没有设立网站的话,需在网站地址处填写“无”。

7. 问:理事长、秘书长信息填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答:理事长及秘书长基本信息中,需要填写(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请将单位及职务2个问题回答完整,缺一不可。

8. 问:本年度会议及换届情况中的两个大会有什么区别?

答:换届大会时间一般为2~5年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为1年一次(注:请核对章程,分清“届”、“次”),未按时召开会议或开展次数不足需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说明原因。

9. 问:我们正在准备召开会议是不是可以填一个预计的时间?

答:大会时间可填写最近一次开展的时间,时间为已召开时间,不得为预估时间。

10. 问:各项制度建设情况中应该勾选哪些?

答:各项制度建设情况应根据贵组织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勾选。

11. 问:年检对净资产是否有要求?

答:依据《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规定,社团年底净资产合计不得小于注册资金。

12. 问:2019年工作总结填写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工作总结部分应详细说明,不应过于简略。

13. 问:监事会意见需包含哪些内容?

答:监事会意见按章程中规定为监事会职责,至少应包括:该组织是否按照该组织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开展的活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等内容,监事会意见需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可过于简单或直接套用模板。

(二)年报报告书

1. 问:理事监事成员中满足什么样的条件需要审批后才可兼职?

答:以北京市为例,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机关、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现职、离退休党政机关人员(无论是否担任行政职务)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分级别),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2. 问:实体机构是什么?

答:实体机构一般指社团下面的“企业”“公司”“投资基金”等,不是社团本身,如无则填写“无”。

3. 问:会费表格填写应注意哪些?

答:会费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如章程规定不收取会费需注明。

4. 问:会费收缴金额应根据什么进行填写?

答:会费收缴金额应与业务活动表中会费收入一项保持一致。

5. 问:会费的表决方式是否有要求?

答:会费标准应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投票方式表决。

6. 问:填写开展活动情况需要注意什么?

答:每年社团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至少三项,如开展业务活动少于三项或开展业务活动成本为“0”,需在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说明原因,请注意成本需要与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涉及内容一致。

7. 问:对外的活动是指什么活动?

答:“近三年来对外活动主要成绩和典型案例”指的是对外国际活动和港澳台活动,请根据实际填写,如没有则填写“无”。

(三)审计报告

1. 问:审计报告对格式有要求吗?

答:审计报告的内容需要与社团处要求的审计模板一致。

2. 问:审计报告中是否有需要详细列明的内容?

答:如组织出现大额应收款项、预收账款以及应付款项,需在审计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包括是否按照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履行民主决策和信息公开程序等内容)。

3. 问:审计报告中是否有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答:截至12月31日,净资产如小于开办资金,需补足,并在审计报告中注明于什么时间补足。如不能补足,请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净资产已低于开办资金,且不能补足。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重要提示:

(一)年检报告书:

1. 问:如何判断行业分类?

答:行业分类请在选项中选择最靠近您业务范围的选项。

2. 问:业务范围应该依据什么填写?

答:业务范围请按照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填写。

3. 问:填报开办资金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需注意单位。

4. 问:住所应该依据什么填写?

答:住所请按照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填写。

5. 问:执业许可证号是所有的民非单位都要填写吗?

答:只有学校、医院和博物馆这三类才有执业许可证号,其他类民非可以填写“无”。

6. 问:理事长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是指什么?填报时应注意哪些?

答:理事长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是指其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应填写其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民非单位不能够存放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

7. 问:如何判断填写理事会任期?

答:理事会任期多少年一届,请根据章程规定进行填写。

8. 问:新成立的组织未到换届时间的,最近一次换届大会的时间如何填写?

答:填写成立时间。

9. 问:理事会会议是如何规定的?

答: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请核实章程中的规定进行填写(除个别组织章程特殊规定)。

10. 问:年度未按时换届、未按时召开理事会、本年度未召开足够次数的理事会应该怎么办?

答:需要在年检年报报告中填写详细理由。

11. 问:哪些制度应该建立?

答:证书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度,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都应该建立。

12. 问: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有什么条件?

答:参加两年以上年检年报工作的社会组织才能够进行等级评估。

13. 问:在填报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时应注意什么?

答:请将年检年报系统中三张财务报表的数据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仔细核对,保持一致。

14 问:在填报本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表时应注意哪些?

答:需认真如实填写本年度组织内开展的重要业务活动,如未填写任何内容会认为贵单位全年未开展业务。

15. 问:填报接受捐赠资助表时应注意什么?

答:注意金额单位。

(二)审计报告:

1. 问:民非审计报告应该依据什么来出具?

答:审计报告的格式与内容需要严格按照民非审计任务书中要求的内容进行出具,没有的项目可以列项写无,但是不能够少项。

2. 问:出具审计报告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审计报告一定要按照民非审计任务书的要求来出具,特别注意与社会团体审计报告模板进行区分;一定要出具电子版的审计报告,图片,扫描件形式不合格。

3. 问:民非年检审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吗?

答:不指定。

4. 问:民非年检审计对会计师事务有何要求?

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具备2名注册会计师并且具有加盖电子签章的资质。

5. 问:上传审计报告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答:组织年检年报负责人需要核对自己组织的审计报告格式是否符合审计任务书的要求,将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内容与年检年报报告书中相对应的内容进行核对之后再进行上传。

链接

据了解,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于2015年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通过网络咨询回复、电话及现场指导、年检培训等方式为市级社会组织提供年检年报咨询辅导。2019年,该中心开展年检咨询辅导与预审核工作,使3496家社会组织受益,其中基金会718家,民非1297家,社团1481家;为社会组织提供咨询服务共计5806次;开展25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培训,共计1830家组织1938位社会组织人员参与。2020年疫情期间,该中心多渠道为社会组织提供年检年报工作的支持,包括开通电话咨询热线、建立线上咨询群、邀请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基金会处和社团处为社会组织进行在线年检课堂培训答疑、录制线上培训视频并推广、持续举办年检年报在线答疑等。

北京社会组织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协作者云公益”【云课堂】版块观看在线培训视频,及接收相关社会组织服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