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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公益人士被指性侵 律师称如涉嫌“强奸”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07-3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雷闯的两次回应和冯永锋的回应(微信截图)


 关联方基金会回应(微信截图)

近日,多名公益从业者被指控曾涉嫌“性骚扰”“性侵”,在业内掀起轩然大波。应该说明的是,此类现象并非只发生在公益行业,不应将其视作与公益的天然属性有任何关联。但公益从业者应当更加爱惜自己的“羽毛”,引以为戒。

7月23日,赵欣(化名)和江苏南通环保行动者刘斌分别发长文指控公益圈两位知名人士“亿友公益”创始人雷闯和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创始人冯永锋涉嫌性侵。

指控雷闯的文章称,2015年7月赵欣参与雷闯举办的“益行去北京”的公益徒步活动,活动结束前雷闯选择和她一起进入北京,就在即将进入北京的7月29日当晚遭遇雷闯性侵(非自愿性关系)。据该女生介绍,还曾有其他雷闯机构的实习生和志愿者曾遭到雷的性侵。

另一篇,刘斌在文中以“XiaoZhang”指代控诉称,冯永锋有袭胸、暴打、强奸等性侵情节,并列出受害者除了自家机构外,还波及到多家公益机构。

两位被指控者先后发布说明,承认性侵行为并致歉,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表示,此类性侵案件如涉嫌“强奸”建议女方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公益机构和媒体人士呼吁,公益圈应该尽快建立起反性侵和防性别歧视机制,对此类行为零容忍。

目前,有多家资助单位表态,停止对涉事机构资助。

性侵指控与回应

7月23日,雷闯先后发布两份说明,在个人朋友圈发布的声明承认性侵指控属实,称事发后整整三年里,都没有真正反思和忏悔自己的行为,并且给对方心理伤害延续至今。要对那位女生说“对不起”,并不在担任创始平台“亿友公益”负责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正考虑向警方自首。

在第一次声明之后,雷闯向媒体发布了《关于雷闯事件的相关情况》的说明,称与性侵女生为“恋人”关系,至少在他看来是“恋人”。

雷闯在文中称:或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并没有认可我男朋友的身份,而是基于我们已经发生的关系,她不得不默认我这个“男朋友”,而事实上我这个“男朋友”的身份可能在她心理也是非自愿的。因为这中间混杂着公益、混杂着男女之前的情感。

雷闯在声明中表示:不管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我既然对当事人目前已经产生了很大的伤害,我愿意承担责任,不管是哪方面的。关于自首事宜,我会与律师商量后,再行事。

7月24日,冯永锋通过公众号“卖风买酒”推文《是的,我承认,性骚扰是我欲望太邪恶,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回应指控,称承认性侵行为,是借着酒劲儿放纵自己欲望所导致。

文中写道:我以为在我清醒的时候,“性骚扰”,肯定不会发生。但实际上,当真正的直面自己时,我自己也很清楚,越是在清醒的时候,内心的欲望有可能越剧烈。只是不敢表达,而要借酒来进行发泄。

举报者及关联方回应

7月23日晚间,自称被雷闯性侵的举报者通过公众号“广州性别中心”发布《雷闯性侵案举报者回应:事实胜于雄辩》一文,针对雷闯第二份声明提出两人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该文表示:事实上,当初徒步的伙伴(安娜、龙飞等)都可以证明,并不存在这种关系。事实上,雷闯对外强调我是他“自己的妹妹”,对我则强调“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该文章称,举报初心是希望他停止伤害其他人的行为,也希望探讨反性骚扰、侵害的解决办法。同时,个人将保留对雷闯相关言行进行法律追诉的权利,包括刑事侵害与民事诽谤的部分。

24日,南都公益基金会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南都公益基金会关于2017年员工遭遇性骚扰事件的说明》一文,称2017年10月底,南都基金会一位女性员工在因公出差参加活动的过程中,遭遇冯永锋性骚扰,有搂抱拉扯行为,受害人反抗,胳膊受轻伤,受害人走出房间要求冯永锋离开。

活动主办方负责人为受害人调换房间至另外一个楼,并陪伴受害人。第二日清晨,受害人返回北京。活动主办方决定取消冯永锋原定的演讲,冯永锋于当日上午离开。

文中称,在第三方见证机构代表参与下,与冯永锋进行了严正交涉。冯永锋提交了给受害员工的书面道歉信;机构负责人和员工代表向受害员工当面转交冯永锋书面道歉信,并代表南都基金会就相关领导处事不当,向受害员工正式道歉;针对冯永锋,机构做出停止对他的任何资助,不得邀请他参加南都基金会任何活动的决定。

同一日,爱佑慈善基金会发布《关于停止对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的资助的声明》,文中表示,基于冯永锋的公开回应以及被明确的事实,依据“爱佑益+”项目与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签订的资助协议中有关条款的约定,爱佑慈善基金会决议立即停止对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的资助。

发生在公益活动中的恶行

据《公益时报》记者了解,指控女孩声称的“益行去北京”是雷闯2015年举办的一次公益活动。

乙肝公益人士雷闯和10多位志愿者,以“苦行”(徒步)千里的方式去北京,建言乙肝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该活动计划从内蒙古乌兰察布出发徒步到北京。雷闯称,没有选择骑车或通过寄信表达诉求,是想通过苦行引起社会关注政府部门的重视。

雷闯曾分别在2013年、2014年徒步到北京递交类似建议信。2015年是“益行去北京”公益徒步活动的第三次举办,雷闯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招募陪走志愿者,并进行了公开募捐。

2015年“益行去北京”,雷闯并不是一个人在行走,在从出发的第一天,就有10多位从全国各地赶来的志愿者,陪雷闯行走。

而“冯永锋事件”同样发生于一次因公出差的公益活动中。

律师: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婷7月23日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刑事案件发现途径主要有四种,第一,被害人举报。即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第二,他人发现并控告。例如路人发现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公安机关主动发现。第四,犯罪嫌疑人自首。就本案而言,被害人并没有报案,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自首,而当前公安机关介入的条件已不成熟,即使被害人留存重大证据,时隔三年公安机关再介入取证,很难保证取证程序的合法性。”

李婷表示:“关于雷闯案件中雷闯的自认行为在民事和刑事领域有不同的法律效果,民事领域的自认,法庭通常可以采信;刑事领域的自认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得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

就雷闯案件来看,被指控方先发声明承认事实,再发声明否认事实,既说两人为“恋人”关系,不存在性侵。这说明被指控方从主观上否认强奸。仅凭指控方的单方陈述,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可能定性为刑事案件。

涉及性行为的刑事案件不同于其它案件,这里面有文化、舆论压力、传统观念等多方面的冲突,每一位被害人的公开指证都承担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很多这样的案件在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后即使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被害人都不愿意承认。

李婷表示,强奸案有着特殊性,基于对名誉的考量和社会的认知,很多被害人是不愿、不能、甚至不敢报警的,不报警不代表这些事情不会给她们的身心带来伤害,事实上事隔几年,很多被害人反而会出现抑郁等心理疾病,就本案而言,如女方陈述是真实的,那么女方选择曝光前的三年里,她一定是很压抑的,在强奸案件里面这种情况较为普遍。

“我们应该对鼓起勇气讲出真相的女孩表示支持,但她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李婷表示。

反性骚扰机制亟待建立

面对这种情况,公益圈亟待建立积极的性骚扰应对机制,只有当预防、支持和处理性骚扰案件的机制规定到位,使当事人得到有效处理,才能使受害者有勇气站出来维权。

公益行业里性别权益保护组织也已经行动起来,发起了行业倡议书,以推动全行业的反性骚扰机制建设。

7月23日,绿芽基金会倡议设立行业反性骚扰机制,作为一家专注在乡村地区推进性别平等、共建妇女儿童友好乡村的机构,首先启动机构内部的反性骚扰机制草案——《绿芽基金会反性骚扰机制》(草案版)。

草案从员工入职阶段开始培养反性骚扰意识和将反性骚扰培训作为入职培训的两大固定模块。如在员工入职时,应签署《绿芽基金会员工反性骚扰协议》;当员工遭受性骚扰和员工投诉被性骚扰后,机构需要如何操作;当机构确认了性骚扰属实后,需要如何操作;如果加害人来自机构外和被指控者如不服该如何操作等指南。

公益是一个自带道德光环的行业,但公益行业并不比任何行业高尚。从事公益行业的人和任何行业的人一样,受社会的文化和观念影响、有着上下级的权力关系,应积极反对性骚扰,保护性骚扰受害者,在机构内部为员工建立安全、友好的环境。公益人要做反性骚扰反性侵的先锋,对这类行为零容忍的公益倡导。

(高文兴、武胜男、王会贤、陈龙对本文亦有贡献)

■ 本报记者 张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