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 本报记者 张明敏
日前,针对媒体报道“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托养人员死亡事件”,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回应,称经调查发现练溪托养中心不具备托养条件,而民政部门已于3月2日正式取缔该托养中心,对现有733名托养对象进行了妥善安置。
15岁的雷文锋在他风华正茂的年纪走了,从去年8月8日在深圳走失,到去年12月3日在韶关新丰县人民医院离世,在此期间,雷文锋一个人在外漂泊了近4个月。
今年3月18日,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宫蒲光在第八届中国社工年会上要求,“从专业服务拓展,推动将专业社会工作从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扩大到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受灾群众和特殊人群等社会治理重点人群”。
据《公益时报》了解,在我国早有专业社工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和托养中心的案例,并以项目和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长期存在,取得了一定效果。
如果社工介入托养服务,“练溪托养中心事件”也许就能改写。
社工进驻托养中心早有先例
北京七彩昀社会工作事务所(简称“七彩昀”)成立于2011年4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社会救助的社工服务机构,其主要拓展领域为:社区关系修复与重建,承办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项目;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含儿童)的社工介入服务等。
从2012年开始,七彩昀承接政府关于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项目,通过专业社工进驻托养中心的方式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至今已有5年时间。目前,七彩昀已经在北京市下辖5个区、县内通过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方式派驻社工提供服务。
李志华是北京七彩昀社工事务所的总干事,在她看来,社工介入到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含儿童)的领域有着明显优势。
“社工介入能够输出智力,提供专业知识来服务弱势群体;另外,还能够为政府和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一个桥梁。”李志华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
当前,七彩昀的社工被北京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工岗位的方式分别派驻到5个区、县的托养中心。在那里,七彩昀社工提供的服务全部在托养机构展开,协助护理人员为救助对象提供建议和标准服务,每天入驻8小时。
李志华认为,托养机构有了社工的介入,在专业度和公开性上都有一定加强,这更加有利于托养机构的良性发展。
“社工介入后,在专业知识的服务下,托养中心在一定程度上信息都处于公开的状态,不管是社工、托养中心人员、救助对象和普通公众都能够较好地查询和观看到托养中心的现状,这种公开有利于多方的监督和督促,更好的推进托养中心专业化发展。”李志华说,“相比于将托养中心交给社会资本去打理,如果能有专业社工的加入和承接,效果就大为不同。”
据李志华介绍,目前,在北京市民政局管辖的16个区、县内,从2013年至今已经有超数百个社工服务机构的社工岗位被购买,分别驻扎在养老、青少年和儿童的托养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
各地社工介入方式不一
同样是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服务,北京是通过购买社工岗位的方式派社工进驻托养中心,但在广州却是另一番景象。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社工服务项目首席评委及总督导朱静君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社工服务为项目购买方式,与政府协作支持救助项目,基本没有开展岗位购买。”
据朱静君介绍,目前,广州市共有471家社工服务机构,每年政府购买项目资金在几个亿左右。而救助站有8个,这些救助站中有民政部门公开招聘的社工专业毕业生,属于公务员类别。另外,就是政府购买方式,通过社会组织与政府深度合作,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手段,个案、小组、项目、评估等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朱静君说,在广州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项目中,有一个名为“街友计划”的项目颇为有名,2016年该项目还被评为了广州市十大社工案例。
“街友计划”由专业社工上街与流浪乞讨人员交朋友的方式,帮助其改善生活环境或规劝返乡,每年这个项目有100万元的政府购买资金。
“在‘街友计划’项目中,社工接触流浪乞讨人员后,会及时通知救助站,并与救助站工作人员一道将救助者送往救助站。在站内,社工通过交朋友的方式与救助者长期沟通,帮助其化解内心压力和矛盾,说出家庭地址和需要物质,将信息反馈给救助站,上报后由政府联系救助者原籍家属,最终社工、志愿者和救助站工作人员一同将其送回家乡。返乡属于自愿,如果对于不愿意返乡的救助者,社工将长期提供帮助,并帮助其寻找就业岗位和提供就业技能。”朱静君说。
朱静君表示:“各地社工在介入流浪乞讨人员过程中有着自己的特点。在广州,每个被购买的项目均会通过社会公开招投标,服务指标被完全细化。每个社工按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1.75天(扣除公众假期)、每年工作12个月得出总工作量,然后督导、会议、培训、5天带薪年假全部扣除后,折算成服务量,上报政府购买资金。”
急需建立社工专业化服务体系
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制度中的传递者,社会福利具有多元性特点。一是福利内容多元化,由单一福利向多元福利形式转;二是福利提供者多元化,由单一政府提供福利向多元;三是服务使用者多元化,过去福利服务只是少数人。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宫蒲光3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八届中国社工年会上作了题为《奋力推动社会工作转型发展 攻坚克难》的主旨发言。
在谈到社工专业服务领域时,宫蒲光要求,“从专业服务拓展,推动将专业社会工作从社区、救灾、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逐步推广到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从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扩大到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受灾群众和特殊人群等社会治理重点人群,逐步形成了中央规划布局、地方探索创新、东部引领西部、城市带动农村、民政率先示范、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的推进格局”。
相对于社工的专业介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童小军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有社工机构介入当然最好,但需要有好的规范管理。民政部门引入社工就意味着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当前,离社工专业化服务建设还有着较大差距。”
针对“练溪托养中心事件”,童小军认为,如果要预防,就要针对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和社会变化,提供引入社工的专业化手段,涉及服务对象的每一环节都能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这才能有效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当前,在儿童福利机构、托养机构普遍设有相应内部岗位,但针对NGO开发的并不多,现在才逐步开始针对社工等岗位的开发,只有推行下去,这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体系。”童小军说。
事发托养中心手续并不齐全
《公益时报》记者查询2000年6月6日民政部颁布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发现,全国城乡各种所有制形式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为对象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需经检查合格后,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方能从事相关业务。
经过了解,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并未办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存在证照不全,设施简陋,托养条件不符合民政部的相关规定。
而这一细节,在新丰县县长马志明对媒体的表述中也得到了印证。
新丰县县长马志明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练溪托养中心不完全具备资质,需要的证照不齐全,生活条件没有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原因在核查之中。”
另据《新京报》报道,相关资料显示,练溪托养中心从2010年开始运营,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
按照当年广东省东莞市新丰县民政局与自然人罗丽芳签订的《承包合同》显示,新丰县民政局作为甲方将县福利院接受的外地福利院(救助站等)送来的部分寄养人员转给乙方罗丽芳经营和管理。按照协议,寄养地点定在公安局原看守所,场地租金及其他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负责。
随后,民政部门为练溪托养中心办理了登记证书,根据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官网显示,该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为“粤韶新民政字第07021号”,法人代表为罗丽芳。
但即便是有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练溪托养中心运营情况并不好,两次被当地民政部门要求整改。
2016年10月31日,新丰县民政局下发整改通知书,称该中心没有按期参加年检和内部管理混乱;2017年02月24日,新丰县民政局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称“该中心内部管理不完善、法人代表擅自离岗至今未归”等。
遭遇两次整改后直至事发,练溪托养中心虽然拥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明该机构为民办非企业身份外,而另一手续《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未能获得。
“站外托养”有着严格标准
据了解,救助站是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流浪乞讨人员设立。
根据民政部和公安部2015年《关于加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在站救助时间超过10天的滞留人员,各地可根据当地救助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采取站内照料服务和站外托养服务等方式予以妥善照料安置。
而《意见》对“站外托养服务”的规定为:“因现有设施设备不足、无法提供站内照料服务的,各地可根据滞留人员的年龄、智力、心理、生理状况,实施站外分类托养。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福利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为滞留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等具体服务。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布购买服务的内容、程序、方式和参与条件,明确生活照料、医疗救治、日常护理、寻亲服务、档案保管等基本托养服务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审慎选择在资格资质、人员配置和设施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滞留人员服务需求的托养机构并签订托养协议。”
可见,媒体报道雷文锋最终被送到的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正是新丰县民政局救助站开展的站外托养机构。
但这家承接机构为滞留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等具体服务却并未达标。
根据《新京报》报道,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设在新丰县原看守所旧址内,高墙大院,铁门紧闭。知情人透露,托养中心分为两个区域,前后由两道铁门隔开。第二道铁门的后面居住着绝大多数的托养人员。“隔离区”里的单个房间约15平方米,有半米高的水泥通铺,十几个人睡在上面。厕所也在房间里,因为没有冲水系统,臭气扑鼻。“人均二三平方米。感觉就是原来的看守所。”
而按照民政部2015年颁布的《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下称《指南》)规定:受托机构“托养对象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25m2,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4m2。”
托养中心内部多处保留着原来的摆设,比如许多宿舍为水泥通铺而非床铺。而据《指南》要求的“托养机构要提供单人单床,床上用品根据季节配备”相比,这里的情况并不相符。
另外,根据《意见》规定,被送往托养中心应该有别成年流浪人员,救助保护机构不得将未成年人托养至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而据调查,练溪托养中心截止到今年,一直接受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托养,15岁的雷文锋属于未成人,这同样违反相关规定。
保障救助者权益刻不容缓
从去年8月8日其父发现雷文锋走失,到去年12月14日在赶到新丰县,雷文锋的父亲整整找寻他129天,最终等来的却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练溪托养中心事件”发生后,民政部门已于3月2日正式取缔该托养中心,对现有733名托养对象进行了妥善安置。
3月21日晚,民政部紧急发布《关于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彻查托养中心,救助人员信息立即上网。
3月27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范围内的救助和托养机构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对不具备托养条件的救助和托养机构立即终止托养关系,并妥善安置好现有托养人员,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童小军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这样的事件出现的确不幸,托养中心缺乏相应监管已是不争的事实,民政部门在委托之后监管缺位,托养中心的制度体系也存在问题,流浪乞讨人员的利益得不到相应保证,应该说这个事件有些必然因素,保障救助者权益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