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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4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姓名:刘淞
性别:男
政治面貌:群众
职业水平:社工师(中级)、社工督导(初级)、心理咨询师(三级)
工作单位:昌平区司法局延寿司法所
职务:矫正社工
奖惩情况:
2010年12月荣获昌平区司法局优秀司法矫正社工;
2013年12月荣获昌平区司法局优秀司法矫正社工;
2014年12月荣获昌平区司法局优秀司法矫正社工。
事迹简介:
刘淞,现为北京市昌平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中级社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自2007年3月参加矫正帮教工作9年来,通过自学及参加集中办班培训,先后取得中级社工师、初级社工督导师、三级心理咨询师等多项资格证书,参与撰写的《昌平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援助》《农村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初探》等多篇调研文章先后被《中国司法》《北京司法行政》等多家刊物登载。创新推行的“严格管理与心理疏导并行法”“困难互助法”“矫人先正心”等多项矫正帮教工作方法,收到良好的矫正帮教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多次被评为昌平区司法局优秀社工、矫正帮教先进个人等荣誉。
刘淞始终牢记司法矫正社工身份,以教育人、改造人、帮助人为己任,视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为朋友,忠于职守、乐于助人。他率先在全区成立“特殊人群回归感恩社”,让那些回归后的特殊人群自愿加入其中,助人自助、感恩社会。经过他们帮助的特殊人群78人,加入回归感恩社的就有63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组织开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援助项目;成立“昌平区司法局司法矫正社工督导小组”,定期为40名司法矫正社工提供督导培训、拓展训练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