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2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高文兴
据《钱江晚报》报道,近日,浙江绍兴有一位宋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起求助,希望为其患白血病的女儿筹集30万元,不少人对这条微信进行了转发并捐款。然而,有人在添加该求助女士的微信后,发现其在朋友圈晒出奔驰车和钻戒等昂贵物品,并且均为在其女儿确诊后购入。“既然那么有钱,为何还要求助呢?”许多网友在表示疑问的同时更带几分愤怒。
后经了解,求助者的女儿确实患有白血病,求助者的父亲又患上结肠癌,住房已抵押给银行,该奔驰车也已变现,而钻戒则是在女儿病情好转后购入的。对于在微信朋友圈晒出各种昂贵购置品,求助者丈夫的一句回应耐人寻味:“女儿生病,(但)不代表我老婆就要穿10元一件的衣服。”
无独有偶,3月12日,又有一则求助信息刷爆微信朋友圈,而这则求助事件又引出了更多的问题。为救治早产女儿,中山大学教师何金鹏在微信上求助,原计划筹得金额10万元,结果却获捐近百万。在意外收到巨额捐款的同时,有不少质疑声音接踵而至:10万元对于有正规工作的夫妻二人应该不算很多,为何要发起求助,而不去借款或贷款?
后据了解,何金鹏于2013年购房,目前仍有约8万元借款未偿还,且房子无法转卖;同时,他每月还有3000多元房贷、近4000元房租水电、超2000元生活费需要支付。
类似上述情况的“个人求助”事件,并不在《慈善法》规制范围,作为有可能遇到此类事件的你,又会作何反应?《公益时报》联合新浪公益、问卷网和凤凰公益发起本期“益调查”,调查从2016年3月18日16时开始,至3月21日11时截止,共有1000人参与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有三分之一(33.4%)的网友表示“会考虑捐款给‘看上去’经济能力没有问题的求助者”,但前提是求助者要说明自身经济情况。同时,有八成(80.6%)网友都认为,作为求助者,应该放低心态,不要在社交平台公布购入的贵重物品,以免给捐款者造成不好的印象。对于个人求助中的剩余善款问题,仅有两成(19.7%)的网友认为求助者有权对剩余善款自行支配,过半(51.3%)网友认为应将其用于“目的相同或相近的慈善项目”,另有三成(29.0%)网友认为应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捐款者。当被问及建议如何规范“个人求助”,将近一半(47.7%)的网友认为现有法律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有相应的规制,而三成(30.8%)网友则认为责任应由发布求助的网络平台提供商承担。
1.你会捐款给“看上去”经济能力没有问题的求助者吗?
A会考虑,前提是求助者说明自身经济情况;33.4%
B不会,无法证实其所说的经济情况。66.6%
2.求助者在社交平台公布自己购入贵重物品,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
A不妥当,求助者应该放低自己的心态,以免为捐款者造成不好的印象; 80.6%
B并无不妥,难道只有穷得衣不蔽体才有资格求助?19.4%
3.你认为个人求助中的剩余善款应该如何处理?
A既然是合法所得,求助者有权自行支配;19.7%
B公示剩款,并按比例退还给原来的捐款者;29.0%
C应该参照《慈善法》对募捐的规定,公示剩款,并将其用于目的相同或相近的慈善项目。51.3%
4.对于不属《慈善法》规制范围的“个人求助”,你认为应当如何加以规范?
A如果涉嫌欺诈或诈骗,《民法》和《刑法》已有相应规制;47.7%
B如今的此类求助大多经由网络发布,应督促网络平台提供商制定相应监督条款;30.8%
C应该大力鼓励求助个人与具有公募权的公益机构双方进行合作,发起正规流程的募捐。21.5%
网友留言:
@胖胖胖:我怎么觉得他们做的是个理性的人做的事,女儿生病,难不成非要人家倾家荡产的去治疗吗?怎么不想想是人的问题还是这个社会的问题?
@00青羽00:的确女儿生病不代表就一定只能穿10块钱的衣服,但自己的女儿生病缺钱,居然还会买钻戒用于慰劳老婆照顾女儿,而老婆居然也会欣然接受并发朋友圈炫耀?
@禄永峰:对于每一次特定的社会救助行为,一旦完成求助目的,呼吁停捐、公布善款花费明细,理应成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为自觉。唯有如此,以呵护社会公益爱心形成受助共识和常态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