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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人建议基金:“善”金融的新玩法

2018-03-1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邹岩冰

 从成立以来Goldman Sachs Gives这一捐赠人建议基金已经向80个国家的5700多个慈善组织捐出12.5亿美元。

信托的基本模式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过去10年了,全球经济逐步开始了后危机时代的复苏。这场危机对金融业来说是一场公关灾难,一系列影视、文学作品如《华尔街之狼》、《大空头》、《监守自盗》等将金融和人性的贪婪罪恶画上等号。这其中以雷曼兄弟、高盛为代表的华尔街金融机构背负了最多的骂名,2011年一场“占领华尔街”运动更将他们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与此相对的,每当人们想起慈善公益,大都是正面积极的联想。仿佛这两个行业正象征着人性里善与恶的对立。其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事都不是这么泾渭分明。金融因为创造巨额财富从而催生了一大批慈善家,历史上著名的慈善家很多都来自金融业。2017年刚刚去世的101岁的大卫·洛克菲勒曾担任摩根大通的前身大通曼哈顿银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十余年。如果翻看美国基金会、非盈利机构的理事名单,金融业高管也是最大的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金融也通过其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为慈善提供持续造血能力,让一些公益机构长盛不衰。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是全世界最大的基金会之一,从2006年开始它采用了“投资信托+基金会”双实体的模式。基金会负责所有的慈善赠款项目,信托负责资产保值增值。信托依靠一个专业的金融投资团队,确保有持续的资金来源使基金会完成使命。根据基金会2016年的年报,信托年末净资产总值403亿美元,当年的信托投资收益提供了53亿美元支持基金会在全球开展项目。

除此之外,金融还通过一些创新的业务模式极大地促进了慈善的发展,这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创新模式就是捐赠人建议基金(Donor-Advised Fund)。DAF是一种帮助捐赠人开设专属账户、享受税收优惠、让捐赠人在善款使用和投资方面长期享有建议权的基金,始于1931年纽约社区信托基金会推出的一种新的开放式基金。20世纪90年代,富达(Fidelity)、嘉信(Charles Schwab)、先锋(Vanguard)等资产管理公司相继开始DAF管理业务。

这些金融背景的DAF管理方在慈善捐赠服务方面带来了突破性创新,在它们的力推下,DAF以其灵活的捐赠方式和管理机制获得迅猛增长。2016财年,美国人向28.5万个DAF账户捐赠了超过230亿美元,向各类慈善项目支出160亿美元。截至2016财年底DAF账户里管理的慈善捐赠资金总量超过850亿美元。在DAF发展历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是2015年富达管理的Fidelity Charitable当年的捐赠额超越美国传统上募款最多的基金会United Way,成为最大的公募基金会。

DAF一个个独立的账户本质上是一个个独立的信托。信托在目前中国的语境中很容易被理解为一个高端的理财产品。其实信托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机制和法律架构,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有着一个“善”的起源。现代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用益制(Use),最初是为基督教圣方济各教派修士提供生活物质捐赠。圣方济各教派教规严禁修士拥有任何财产,为了不违背教规同时又使修士能维持基本的生存,信徒们将捐献的财产转让给市政当局或其他公共团体,并将产生的利益转交给修士。此后用益制又成为教徒向教会捐赠土地的主要方式。

封建制度下的英国,教会作为唯一的例外不用负担分封的附属义务(税收、劳役、没有继承人时收回土地等)。大量虔诚的教徒捐献土地给教会严重冲击了国王的封建统治,因此在14世纪颁布《没收法》,规定任何人未经国王特许向教会捐赠土地一律没收。教徒们为了规避这一法律,先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但受让人实际上是为教会的利益对土地进行经营管理,而且必须把土地收益交付教会。

在DAF的典型架构中,捐赠人作为委托人将捐赠财产委托受托人管理,受益人是各个公益组织项目。这之中,因为信托的灵活性,捐赠财产可以不局限于现金,既可以是债券、股权、保险受益权、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也可以是土地、房产、艺术品等其他实物资产。DAF的受托人依托金融机构的专业最大化这批捐赠财产的价值,以更好地实现捐赠人的慈善目标。整个过程可以做到独立、合规、可控、透明。这让捐赠人可以避开繁琐细节,专注于自己的慈善目标,更聪明更有效率的做慈善。

金融机构在DAF的生态圈中一般多扮演的是DAF的账户资产管理人的角色,管理着外部捐赠人的慈善资产。但是也有一家独树一格,作为捐赠人为自己设立了一个DAF,这就是前文提到的华尔街老牌投资银行高盛。2007年,就在金融风暴即将席卷全球的前夕,高盛设立了自己的DAF——Goldman Sachs Gives,成为了其最有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CSR战略。

相比于建立企业基金会,DAF是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实践CSR项目的一种选择,同时以公司名称命名的DAF是公关宣传的良好方式。DAF灵活的建议机制解决了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赋权的问题。传统的大公司的CSR由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与公司其他员工关联较少,员工并没有什么参与感。DAF可以指定多个建议人,可以作为对高管和员工的激励机制,让他们参与到公司的CSR中,获得话语权,有能力支持自己关心的社会议题。

最初Goldman Sachs Gives只有董事总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管才能建议资助对象,后来在高管的推动下设立了分析师影响力基金(Analyst Impact Fund)。2017年高盛全球各地办公室的300多名的分析师组成一支支的队伍各自为自己支持的慈善机构代言竞争最终的资助名额。由公司的合伙人委员会评选出第一名的慈善组织获得15万美元的捐赠,其余获得从7.5万到2.5万美元不等的捐赠。

这一举措增强了年轻的初级员工的团队协作以及对其生活的社区的责任感,让他们也能对社会问题产生影响力。从成立以来Goldman Sachs Gives已经向80个国家的5700多个慈善组织捐出12.5亿美元。资助的项目涵盖从消除贫困、医疗、文化艺术到叙利亚难民问题等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单个企业的DAF。

2017年是DAF进入中国的第一年,大多是基金会作为主体探索慈善领域这一新鲜事务。但是面临的障碍之一是基金会没法为DAF开设法律意义上独立的账户,目前基金会的DAF还只是基金会总账上虚拟的账户,没办法保证独立的投资核算以及法律上隔离风险。

中国DAF的发展需要更多金融机构的参与,借助其专业能力以合规、高效、可控的方式大规模的管理众多捐赠人的“慈善账户”。

自《慈善法》颁布以来,万向信托大力发展慈善信托相关业务。2018年开始万向信托与慈善领域的合作伙伴将携手提供包括DAF账户资金管理、权益和实物资产运营、决策机制设计、税务筹划、慈善策略顾问、慈善项目筛选、资助项目管理、信息披露、资助项目监理和效果评估等一系列DAF相关服务,发挥信托公司灵活高效的特点及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为委托人设计完全定制化的慈善管理解决方案。

期待金融机构与慈善组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各自发挥专业,携手合作,未来DAF能成为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一个新动力。

■ 邹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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