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2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小吴
北京 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近日,北京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意见》首次将失独老人纳入由政府给予的福利保障体系。《意见》同时提出,到2020年,养老机构床位要达到16万张。
《意见》要求制定民间资本运营公办养老院的管理办法,政府办养老机构可以通过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公建民营方式,实现社会化运营。他们在运营期间可以享受补贴,补贴标准等同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补贴政策。探索对营利性养老机构进行基本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政策。
社会资本可以利用居民住宅举办社区托老所。在享受政府补贴方面,全托型社区托老所享受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日托型社区托老所、家庭护理床位也会享受相应运营补贴。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应采取有偿方式供地。
(据《北京青年报》)
上海 拟立法促进残疾人就业
日前,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草案在推动残疾人就业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政府职责,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按照在职职工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被认为是上海此次修订草案中最关键所在,最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但有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仍然表示担心,即使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优先招录残疾人作出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恐怕仍难以落实,应有更明确的指标要求。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专项政府基金残疾人保障金,也应作出更细化、规范的管理规定,政府应加强研究,使得其制度政策设计更为合理。(据《人民日报》)
广东 社会组织获资助最多可达400家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开发布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共同制定的《2013年度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根据2013年度省级预算,择优选择不超过400家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扶持,名额上限比去年增加40个。申报受理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6日,受理机构将于11月1日前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根据《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已经获得2012年度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的社会组织不纳入2013年度资金扶持范围。
在获得扶持的社会组织中,公益服务类每家3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家;学术联谊类、群众生活类每家2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家;行业协会类、公证仲裁类等每家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家。对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统一按30万元予以扶持。 (据《南方日报》)
合肥 为社会组织提供免费办公场所
近日,合肥市发布《合肥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试行)》,根据《办法》,合肥市将放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限制。
很多社会组织在成长期面临不知怎么做、如何发展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合肥将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水电、物业等服务以及能力建设培训,孵化期为2年。
同时,合肥还拿出“真金白银”扶持社会组织。对新登记的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正常运行1年后,由其根据服务开展情况申报财政奖补。经民政、财政部门认定,给予2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用于服务工作的开展。
(据《江淮晨报》)
保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首期会员专题沙龙”召开
2013年10月11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部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举办了“首期会员专题沙龙”,结合“九洲夕阳红·社工在行动”项目合作已开展整半年,切实需要加强指导与交流的现状,本期沙龙的专题确定为——“九洲夕阳红·社工在行动”项目合作交流及基地创建座谈。
参加本期沙龙活动的有“九洲夕阳红·社工在行动”项目合作申报单位和重点机构负责人约30人。会上,项目合作的资助方九洲公益基金执行秘书长白嵘代表九州集团表态:九洲公益基金将依据章程,利用集团的社会资源,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沈长月表示作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服务基地,将尽心尽力做好各项服务。
沙龙活动中十个项目合作基地分别汇报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座谈了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养老的模式与经验。本期沙龙得到了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的大力支持,特别邀请了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史柏年教授和常务理事吕新萍教授到会,并对各基地工作情况给予现场逐一点评和指导。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蓬奇在总结讲话中认为本次会议达到了展示成果、交流互动的目的,下一步要在推动发展、扩大影响上下功夫。本次沙龙活动还安排参观考察了保定大纪家社区的社工服务情况。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