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2013-09-10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据了解,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通知》还将部分登记权限下放至市、县。其中,异地商会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将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非公募基金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捐资承诺书和资产证明。
(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