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活动方案
2013-03-2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在前三届年会和“寻找最美社工”活动实践基础上举办,旨在激励长期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社工人才、推动中国社会工作建立和发展方面做出贡献的政府和社会组织和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建设,通过开展社工年会活动,调查创新社会管理的典型案例和人物,营造社会创新的良好格局,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承办单位:《公益时报》社
三.时间安排
2013年1月30日-3月10日:地方申报期
2013年3月10日-3月22日:评委会审核期
2013年3月22日-3月29日:公示期
2013年3月31日:举办年会
四.工作程序
活动由中国社工协会和《公益时报》社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工委或社工协会开展地方申报工作。原则上每省不超过10个申报名额,具体由省级单位确定,将评定的名单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社工协会)备案。
(一)推荐和申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公益时报》社组织成立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中央及各地有关部门、单位、机构、媒体等组织动员和推荐并向评选办公室积极申报。个人、企业和机构也可直接向办公室自荐。
(二)提出入围名单。由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整理、分析,提出评估意见,确定入围名单,原则上尊重省级单位意见。
(三)年度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十大事件和十大年度社工人物需经评委会成员投票。评委会会议评审,综合相关情况特别是评委投票和公众网络投票情况,提出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和征求意见。公示拟定名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分别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意见。
(五)审定。拟定名单、公众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反馈意见,报组委会会议审议,作出决定。
五.表彰办法
办公室将联合下发决定,对获奖人员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于3月份,隆重举行颁奖大会,请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和指导、主办单位领导为主要获奖者(单位)代表颁发奖杯、奖章和获奖证书。评选获奖名单将在全国性报刊、新闻网等有关媒体上公布,对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
(一) 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要严格评选标准,优中选优,真正评选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有示范作用和教育意义,社会公众认可的社会人物和模范单位。整个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是扩大模范人物(单位)社会影响,营造社会氛围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报刊、简报、影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宣传传播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风尚。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于社工人物(单位)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