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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持续强力推进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

2019-08-2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本报记者王勇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五”,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的成就进行了总结。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贫扶贫,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中长期扶贫规划,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扶贫开发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区域性整体减贫成效明显,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针对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确立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政策,先后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两个为期10年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农村贫困程度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继续大幅减少。
 
以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2012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9899万人,比1985年末减少5.6亿多人,下降了85.0%;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2%,比1985年末下降了68.1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扶贫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13-2018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分别为1650万人、1232万人、1442万人、1240万人、1289万人、1386万人,每年减贫人数均保持在1000万以上。六年来,农村已累计减贫8239万人,年均减贫1373万人,六年累计减贫幅度达到83.2%,农村贫困发生率也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8年末的1.7%,其中,10个省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已降至1.0%以下,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有望得到历史性解决。
 
区域扶贫力度持续加大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各地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民生逐步改善。受自然、历史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贫困具有区域性特征,中西部地区整体性贫困相对突出。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聚焦贫困区域,实施减贫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力度,推进东西部地区协作扶贫,区域性整体减贫成效明显。
 
从东中西地区看,东部地区已基本率先脱贫,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
 
2018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47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220万人,六年累计下降89.2%;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2018年末的0.4%,累计下降3.5个百分点,已基本率先实现脱贫。
 
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8年末的597万人,累计减少2849万人,下降幅度为82.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0.5%下降到2018年末的1.8%,累计下降8.7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8年末的916万人,累计减少4170万人,下降幅度为82.0%;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8年末的3.2%,累计下降14.4个百分点。
 
分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明显。
 
2018年末,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5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了4924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1.5%,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59.8%;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8年末的4.2%,六年累计下降19.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935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2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1.5%;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8年末的4.5%,累计下降19.9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3个百分点。
 
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915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90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2.1%;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到2018年末的4.3%,累计下降20.1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
 
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60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519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0.7%;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8年末的4.0%,累计下降17.1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居民生活困苦,收入消费水平低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2012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分别比1978年实际增长了11.5倍和9.3倍。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消费实现快速增长,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贫困人口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是2012年的1.99倍,年均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0.0%,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速快2.3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56元,与2012年相比,年均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3%。
 
为世界减贫做出卓绝贡献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通过加快建设,深化改革和大规模扶贫开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加速了世界减贫进程,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是我国减贫速度明显快于全球。世界银行发布数据显示,按照每人每天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从1981年末到2015年末,我国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了87.6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6个百分点,同期全球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32.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0.9个百分点,我国减贫速度明显快于全球,贫困发生率也大大低于全球。
 
二是为全球减贫提供中国经验。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脱贫方略的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为全球减贫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中国系统性国别诊断》报告称“中国在快速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方面取得了‘史无前例的成就’”。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2017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时发贺信盛赞中国减贫方略,称“精准减贫方略是帮助最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中国已实现数亿人脱贫,中国的经验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借鉴”。
 
三是积极开展国际减贫合作,为世界减贫贡献中国力量。中国在实现自身减贫的同时也努力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减贫。截至2015年10月,中国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人民币援助,派遣60多万援助人员,积极向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并先后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让国际减贫合作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