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在京举行
2018-06-2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皮磊
6月26日,第三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暨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论坛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主办,来自全国各地的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组织、机构和团队,从事文物保护利用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文物保护利用相关行业代表近200人参加了论坛。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活化利用,创新驱动”,旨在探索文物活化利用的新观点、新路径,推进文物合理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做了题为《文物保护利用:怎么看?怎么办?》的主旨演讲。他首先分享了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文物保护利用”的认识体会:让文物活起来,是对文物工作的总要求;统筹文物的保护利用,是文物事业的大战略;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新标准。
励小捷阐述了保护与利用的辨证关系,梳理了文物利用的内涵和边界,提出了文物利用的“四梁八柱”——“四梁”是文物合理利用的基本任务;“八柱”是保证文物合理利用的底线和措施。四项基本任务是:进一步扩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度、促进馆藏文物的利用、充分利用互联网促进文物价值的传播、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可以通过经营性利用实现升值。
他表示,四项任务是文物合理利用最具基础性、必要性、可操作性的,而且是可衡量、可检验的。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以开放率、藏品利用率、价值传播率、资产增值率为主要内容的文物利用的指标体系,使文物利用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院长杭侃以《谁为古今殊》为题,分享了文化遗产资源与当代设计相融合,推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有益尝试。他指出,遗产保护不能仅仅理解为对存留至今的古物进行被动地保护,它还是一种将物、场所与实践主动聚集起来的利用过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苏杨认为,文物合理适度的利用要点是统筹保护利用关系、保护成果惠及人民、文物部门守土尽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难点是权衡保护利用的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谈利用。在新型城镇化中如何做好活化利用,他给出的建议是“先知禁区,再造新区”。
国家文物局政策研究处处长彭跃辉谈到,当前文物工作地位显著提升,体现了三个“前所未有”:党和国家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国事活动站台频率前所未有,国际舞台出彩时刻前所未有。他举例阐述了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价值彰显和路径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当天,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正式成立。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是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等9家文保组织发起、国内各地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组织、机构和团队自愿加入的公益性的非法人机构。
励小捷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文物保护利用不只是相关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有了联盟的平台,成员将以各自擅长的方式去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更好的发挥作用。联盟将广泛联络社会力量,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传播文物保护知识,培训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才,开展民间文物保护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为走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做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南岸区巴渝公益发展中心(重庆市文物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主任吴元兵代表联盟成员发言。他谈到,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的成立代表了全国近10万文物保护志愿者的心声,标志着文保组织和志愿者团队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众人拾柴火焰高,今后大家在一起相互学习互相交流,从组织机构建设、沟通方式、有效的文物保护、宣传模式、传播方法等,达到更多参与、更多保护的目的。”
当天下午,中国古籍保护协会会长刘惠平、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晶分别就社会力量助力古籍保护和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做了精彩演讲。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王唯山、上海文物局文物保护管理处舒晟岚、香港信和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业务总经理黄若红、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城乡统筹委员会副会长孙君、武汉共享遗产研究会秘书长丁援、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秘书长杨秀清、山西文博志愿者之家创办人李强分别结合本单位文物活化利用实践做了案例分享。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董琦表示,作为主办方,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将会更加重视论坛,积极谋划,提升质量,把论坛办成我国文保社会组织的品牌活动。据他介绍,从下一届起,论坛将由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联盟承办,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各地文保组织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优势把全民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引向深入。
以下为部分专家发言摘录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
文保社会组织既是文物合理利用的受益者,也是文物合理利用的参与者。在当前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搞好文物合理利用的形势下,文保社会组织能够做的很多,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
第1,调查整理与研究。这是文保社会组织的强项,不论是当地文物资源的调查,还是有关研究文章的撰写,我们都可以做很多事情,而且可以为专业机构和主管部门拾遗补缺。
第2,宣传普及推广。文保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组织论坛、讲座、沙龙等,普及文物保护知识,传播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联络和发展更多的文保志愿者,为文物保护和利用奠定雄厚的群众基础。
第3,参与公益性或经营性的活化利用。有一定实力的文保社会组织应当积极的参与当地的文物活化利用的项目,可以通过认领认养的方式参与公益性文保单位的活化利用,也可以通过租用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的活化利用,这比较以往的传统方式是一个新的领域,但我希望大家勇于探索。
第四,参与制度设计。文物活化利用方面的制度性安排,当前还有许多缺口。在有关地方制定这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文保组织应该主动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建议,同时,做好社区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这是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
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理事长杨秀清:
我们此前联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敦煌数字保护协会以及腾讯公益发起了一个“数字供养人”项目。项目最初通过微信朋友圈广告推广。我们希望利用目前年轻人比较喜欢的方式发起募捐,让每个人通过公益捐赠都能有一种获得感,这是我们初衷,也能吸引更多人了解敦煌艺术优秀文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中来。通过“互联网+”来保护文化遗产,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的突破。我们希望“互联网+”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重庆市南岸区巴渝公益发展中心主任吴元兵:
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的成立代表了全国近10万文物保护志愿者的心声,标志着文保组织和志愿者团队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众人拾柴火焰高,今后大家在一起相互学习互相交流,从组织机构建设、沟通方式、有效的文物保护、宣传模式、传播方法等,达到更多参与、更多保护的目的。
山西文博志愿者之家创办人李强:
文物保护社会组织是对文物保护以及活化利用的有益补充。核心的一点是,专业人干专业的事。专家组作为志愿者专家库,开展专业讲座;志愿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书画组作为文化传播的助手,重点传播国学和传统文化;科技组是志愿者起飞的翅膀,运用科技手段开展文物保护、科技研究;户外组作为组织户外活动助手,开展各类户外活动;高校组是高校志愿者人才蓄水池,依托人力资源开展当代大学生文博志愿者活动。
社会组织应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重点做好与文物保护部门的沟通工作,相互尊重,相互听懂对方的语言体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这是文保社会组织能够做大做强做实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