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为新形势下我国儿童福利服务事业发展指明方向,以均等化、专业化为重点的现代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已进入历史新阶段。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2018”报告显示,我国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4个领域的社会政策不断创新、不断优化,切实改善了民生,增加了人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幸福感。
儿童领域是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的评价领域之一,同样呈现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的显著特点。2016年,中国儿童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浙江、江苏、湖北、上海、山东、重庆、湖南、四川、陕西。纵观2012年以来中国儿童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五年指数变化呈现三大特点:
一、儿童政策均等化、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全国31个省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全面建立,已设立12.7万专职儿童主任和17.8万儿童活动场所;多地困境儿童津贴提标扩面,重庆、浙江、山东等21个省份探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纳入孤儿、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范围困境儿童达770万名;江苏、浙江、陕西、甘肃等18个省份出台“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指标不断拓展和创新;北京、天津等12个省份出台省级政策对全省范围内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奖补;政府主导下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全国83家慈善组织开展儿童大病救助项目160余个,为极重病儿童实行托底保障。
二、黔、苏、鄂、浙等地儿童政策不断创新
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过程中,结合实际创新儿童政策,推进现代儿童福利制度建设。
贵州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成为全国首个省级统筹实施的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为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状况起到了政策激励作用。
江苏出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成为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文件的省份;由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提起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资格诉讼的案件,成为四部委《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后的首例司法实践。
湖北创新优化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出台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异地参加升学考试;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以及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学校,给予扶持奖补。
浙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创新提出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为重点,成为全国首个将“普惠型”列为儿童福利政策目标的省份。
三、地区间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
中国儿童政策进步指数31个省份排名呈现出东部地区较好、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居中,西部地区较低但有亮点的局面。2012~2016年,北京、浙江、江苏、湖北、上海、重庆等6个省份连续五年蝉联儿童政策进步指数前十名。其中,东部地区占4席,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占1席。东部沿海地区在儿童政策方面做出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推动,湖北、宁夏、四川、山西、黑龙江、重庆等省份指数排名明显高于人均GDP排名,表明这些省份儿童政策进步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面。经济水平不是衡量地区发展的唯一标准,更不是阻碍儿童政策进步的理由,儿童政策进步是可以通过各方面努力而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