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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PITI评价结果发布 全国120个城市全国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2017-09-1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2017 年 9 月 07 日,环保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 护协会(NRDC)共同在北京发布了“2016-2017 年度 120 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显示中国环境信息公开于十年间取得历史性进展,但企业信息公开仍存在明显短板。

这是自 2009 年以来,IPE 与 NRDC 连续第 8 年对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涉及全国 120 个城市,包括各直辖市和国家环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环保重点城市。

评价涉及日常监管、自行监测、投诉举报、排放数据和环评等五大类信息的公开是否全面、及时、完整和友好。 自 2007 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布算起,中国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进程已经走过十年。而 IPE 蔚蓝地图收集到的污染源监管信息,从2006 年一年不到2000 条,到 2016 年年度更新近 7 万条,数字本身的变化,客观反映了中国环境信息公开的历史性进展。 而自上期评价以来,污染源信息公开又进一步大幅扩展。

本期评价中最大亮点是为彻底解决新环保法实施前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在环保部统一部署要求下开展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共涉及 62 万余个项目,大批企业环境违规问 题首次暴露在公众视野。 有鉴于此,PITI 指数评价在 8 年以来,首次对有效做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信息公开的城市额外增加 1 分作为附加分,以彰显这些城市在日常监管之外对长期积弊做出的一次性清理和公开。

突出进展之二,是 14 城得分 70 分以上,较上年度翻了一番。温州、广州、 北京、青岛、杭州、宁波继续保持在 70 分之上,沈阳、中山、厦门、济南、苏 州、上海、绍兴、东莞也进入 70 分以上行列。PITI 指数中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 公开占 70 分,意味着这些领先城市已经基本做到依法公开。 本期评价中,80 个城市得分较之上一年度有所提升,推动 120 城市 PITI 平 均得分提高至 52.34 分,这是自 2013 年 PITI 标准升级以来,平均得分首次超过 50 分。

突出进展之三,是污染源监管信息正形成跨领域应用,倒逼污染减排。例如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已经在江苏等地被用于实行差别电价和污水处理差别收费,以 推动企业守法;蔚蓝地图数据库的环境监管信息,已被接入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以及中国金融信息网,作为风险查询工具;而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 也依据蔚蓝地图收集的供应商环境违规的时间、次数、严重程度,结合其所属城 市 PITI 得分情况,形成了首份钢铁、水泥供应商“白名单”。

本期评价中也识别了三大值得改进的问题。首先是新《环保法》、《大气法》 关于实时公开的法律要求仍待得到执行。2016 年施行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 确要求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实时公开排放信息,在本期评价的 120 个城市 中,91 个城市制作并公开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涉及 2410 家废气排放企业,但通过网络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仅 284 家。

此外,多数城市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质量堪忧,社会大众关心、关注的垃圾焚烧、处置单位,地方环境影响大的污染企业,以及高架源等未全部纳入重 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极大限制了新大气法对废气排放企业强制公开要求的落实。 评价城市中,54 个城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中的废气非国控企业量不足推算量的 1/3,包括石家庄、济宁、唐山、邯郸、平顶山、安阳、潍坊和保定等大气污染 问题突出的城市。 主要不足之二,是 8 成城市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开仍不足 50%。其中公开 率不足 5%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包括株洲、金昌、岳阳、西宁、马鞍 山、平顶山、湘潭、包头、大同、克拉玛依、绵阳、南充、锦州、曲靖、兰州等 市。 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仍未有效公开,2016 年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 1017 件,而通过公开文件只能够明确其中 273 件,占 26.8%;三批中央环保督 察初步立案处罚 15586 家,立案侦查 1154 件,行政和刑事拘留 1075 人,但上 述信息属地主管部门并未系统公开。 不足之三是企业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公开存在重大缺失。

本期 PITI “重点企 业数据披露” 评价发现,多数企业重金属、VOCs 等特征污染物、危险废弃物 产生、转移、处置、排放信息仍未公开,而所在城市尚未有效督促其公开。 针对本期报告识别的问题,报告建议督促监管信息公开严重滞后的属地环保 部门限期改进,并积极推进统一平台建设;落实新《大气法》的要求,督促各地 全面、完整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废气企业依法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建议 制定并落实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

总结 8 期 PITI 指数评价,报告认为,纵向比较,中国的污染源信息公开取得 历史性进展;与法规比较,东南沿海和北京、山东等领先地区已经基本达成法规 要求;各分项分析,企业信息公开明显滞后于政府信息公开,难以满足社会期待; 国内横向比较,东高西低,差距仍然显著,山西、甘肃、黑龙江等成为公开低地; 国际横向比较,长三角、珠三角、北京、山东等区域已经具备和国际先进水平对 标条件;从实际应用分析,信息公开推动污染减排的效果初步得到证明,但潜力亟待落实。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中央环保督查实现了省区市全覆盖,力度 之大前所未有,识别的违法问题也是触目惊心。马军建议将下一步环保督查的重点从个案问责转向机制问责:“严格督促各地落实环保法、大气法的环境信息公 开要求,查处违反要求的企业和不作为的地方政府,通过让每一根烟囱都公开,借助社会监督力量,突破地方干预,真正建立基于环保法治的长效污染防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