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5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江苏省宜兴市的几位“紫砂大师”遭遇了尴尬事儿。2016年7月,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中,91人获得了“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荣誉称号。这座因紫砂出名的小城市也产生了6名“中国陶瓷艺术大师”。
5个多月后,2016年12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规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7年1月中旬,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二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不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全国项目目录》”)范围之内,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也没有按照程序报批,属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民政部曾责令其停止举办评审活动并进行整改,但该协会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继续违规举办评比活动并颁发证书。
评比活动违法,获得“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的91名“大师”将何去何从?截至目前,组织方尚未有明确说法。
91名“大师”身份遭质疑
“我现在很后悔参加这个评选活动。”今年79岁的宜兴陶艺工作者季辉(化名)从事陶艺工作60多年,他原本也准备参评,没想到资料在区县一级就被“砍”了,落选在意料之中。
2016年7月,他看到最新“大师”名单,有多位老资格从业人员都没有评上,“我们心里很不服气。”看到民政部的行政处罚决定通报后,他表示再也不参加“大师”评选活动,以后要专心搞创作。
记者联系了几位获选的“大师”,他们大多婉言拒绝接受采访。其中一位“大师”表示后悔,参选时不知道这个评选活动“违规”。
获选“大师”的王亚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评选工作很严格,评选活动门槛高。“实际操作现场有监控,操作开始时才通知考核内容,无法事先准备,只能临场发挥,靠真本事。有的人试图作弊被当场取消资格”。
由于民政部并没有对处罚等事宜作出进一步说明,一些从业者对此事还在观望中。
“民政部只说了‘违法’,到底哪里存在问题,并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说明和处理,基层陶瓷协会和陶艺从业人员都感到不解,希望尽快能有进一步的说法。”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说。
登记管理部门未能
阻止的“违规评选”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二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不在《全国项目目录》范围之内,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也没有按照程序报批,属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早在2016年1月,民政部曾向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举办评审活动并进行整改。但该协会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于2016年5月~9月期间,继续违规举办评比活动并颁发证书。
记者查询发现,《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如果在《全国项目目录》范围之内,属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如果不属于保留项目的,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的规定报经批准后才能开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二处有关负责人说,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如需举办此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的规定,按程序报批。
《暂行规定》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审查事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
同时还规定,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社会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仅属于民政部门的监管范围,同时还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在年度工作报告中作为重大业务活动事项报告。
民政部将不断完善监管方式,强化执法手段,通过抽查审计、群众举报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重点查处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乱评比、乱收费等行为。
评选是否在评比达标表彰
保留项目目录内?
“我协会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不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并且执法不公,已决定将依法对民政部提起行政复议,以期纠正社会组织管理局的错误行为。”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法律顾问肖强滨律师在回复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说。
肖强滨介绍,评审活动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央国家机关等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名录》(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名录》)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开展,既不存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认为的违规举办评审活动的行为,更不存在其认为的“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情形。
肖强滨称,他们也曾接到民政部通知暂停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评选,并取消了一系列原定活动,但他们的解释未被民政部采用,反而被予以行政处罚。
肖强滨专门强调了该评审活动的严谨性。他说,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延续了前两届的评审原则,制定了科学、公平、堪称严苛的评选办法:报名条件很高、评审组水平很高;由德高望重的陶瓷产区老大师及陶瓷院校老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名额控制很严;初评由地方政府或省陶瓷协会负责,初评结果按名额报到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考核维度全面,评价体系客观公正。
肖强滨介绍,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评选办法实施,评选公正、客观,甚至拒绝了一些位高权重的领导的个人意志。
值得关注的是,民政部所提到的《全国项目目录》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所提到的《中央项目名录》有何不同?
记者查询发现,《中央项目名录》于2011年发布,《全国项目目录》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发布。
早在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每隔一两年都会发布新的目录。2015年发布的《全国项目目录》,中央政府、党群组织和地方政府、党群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部包括其中,《目录》更具体更明确,操作性更强。
对比两个文件发现,2015年公布的《全国项目目录》不仅涵盖了2012年公布的《中央项目名录》,还对其《目录》内容有所增改。
其中,作为全国性行业协会的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可以进行“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周期是两年。肖强滨认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就属于先进个人表彰项目内容之一。
在两份《目录》中输入“大师”关键词搜索,分别得到2项和9项结果。冠以“中国”“全国”字样的大师评选活动只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2项,而“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未在《目录》之列。其余“大师”称号评选,均由各省和自治区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评选、命名、表彰。
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主任徐家良认为,中央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定得越来越严,主要目的是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逐渐有效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功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有促进作用。
91名“中国陶瓷艺术大师”
何去何从
近日,记者获得的一份“宜兴紫砂北京展”的宣传册上,有8位“紫砂大师”参展。这8位大师是刚获选的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展览时间是2017年1月,是在民政部作出行政处罚之后。此举遭到宜兴很多紫砂从业者的质疑。眼下,最尴尬的还是包括这8位大师在内的91位“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身份问题。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法律顾问肖强滨律师认为,第一届、第二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荣誉称号是严肃、认真、经授权颁授的荣誉,而且至今没有任何有权力机关作出过取消或者更改的决定。“‘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荣誉称号当然有效,根本不存在被判定违规的说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荣誉称号的确定应当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只有程序严谨、信息透明、名声相符的荣誉称号才能被社会认可,才能经受各种考验。既然民政部已认定该协会评选大师的活动违法,那么通过违法活动当选的大师,资格和荣誉称号也就自动失效。
“行业协会违法活动都被行政处罚了,这些荣誉称号,如果拿了奖状的自行销毁,不销毁的放着也不要拿出来了,对自身社会形象无好处。”刘俊海说,行业协会应该发通知,赶紧收回,如果这里面有其他违法行为还要依法纠正。协会的主管单位应该加强行政指导,“不能护犊子”。
“程序违法,结果也是不合法的。”徐家良说,举办评选活动前,所有行为在程序上都必须合法合规。如果前面程序不合法,后面的结果就没有法律依据。评出来的称号自动无效,因为产生方式不合法。
徐家良表示,民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民政部的权限,只对行业协会的行为作出判断。协会的处理方式应该就是收回,或者声明前面发出的称号无效,降低影响”。
徐家良认为,大师评审有一定意义,但现在许多评审活动的标准和尺度没有把握得很好。评选数量少、要求高,另外要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和同意,这样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生存发展。最关键还是要定好标准,按照制度要求获得评选资格许可。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