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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近日正式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下称《交易专章》)提出,绿色电力交易是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组成部分。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业内专家认为,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有力举措。《交易专章》对推动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在制度上保障了绿色电力交易的可信溯源,真正形成科学、权威、系统、可信的高水平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将为我国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 助力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交易专章》主要包括绿电交易定义、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合同签订与执行、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是《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有力补充。 其中提出,绿色电力交易是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组成部分,执行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由电力交易机构在电力交易平台按照年(多年)、月(多月)、月内(旬、周、日滚动)等周期组织开展。 “《交易专章》的印发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拼上了一块亮眼的‘绿色拼图’,开启了绿色发展新篇章。”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庞博表示,《交易专章》将保障绿色电力交易更加统一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使绿色环境价值在多元化电力商品价值体系中进一步凸显。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兰国芹表示,《交易专章》明确了电能量部分与绿证部分分开结算,实现了与绿证交易的有效衔接,也为绿电交易参与电力现货偏差结算、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交易专章》明确,绿色电力交易应坚持绿色优先、市场导向、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不得以绿电交易名义组织开展以变相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 在价格机制方面,明确绿色电力交易中,电能量价格与绿证价格应分别明确。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对交易进行限价或指定价格。 提升我国绿色电力国际认可度 专家认为,以高水平市场为基石提升我国绿色电力国际认可度。当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电池新法案等政策给广大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绿色消费提出更高要求。在当今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绿色产能需要更具有国际说服力的绿色价值赋能。《交易专章》提出,绿证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每月度结算电量,经审核后统一核发,按规定将相应绿证划转至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的绿证账户,并随绿色电力交易划转至买方账户。 此外,应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 兰国芹认为,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核发划转方式,为绿色价值国际互认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我国外向型企业有效应对碳边境税贸易壁垒、提升全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交易专章》特别提出了依托区块链可靠记录绿电交易全业务环节信息的技术要求,以及绿证部分‘三取小’的结算规则,制度上保障了绿色电力交易的可信溯源,真正形成科学、权威、系统、可信的高水平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将为我国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庞博称。 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小弟看来,《交易专章》为企业提供了转型升级的新机遇,帮助企业在能源利用方面进行创新,以适应并满足国际市场对绿色能源日益增长的需求。规范绿电交易中绿证核发,确保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性,增强了绿证的国际认可度。 支持未来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交易专章》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其中,初期可按省份汇总并确认省内绿色电力购买需求,跨省区购买绿色电力。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应为有绿电消费需求的用户提供便捷有利条件,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 吴小弟认为,《交易专章》明确了多种交易方式,鼓励发电方和用电方签订长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有助于企业优化能源采购策略,更有效地实现绿色能源目标。企业能够在稳定绿色电力供应基础上,进行长期的生产规划和能源战略布局,从而减少由能源供应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未来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健全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支撑。”庞博表示,绿电交易为市场化消纳新能源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是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消纳。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密切关注绿电交易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作用,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组织绿电交易、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参与绿电交易,定期对各类主体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推动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 (据《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