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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庆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等5部门印发《关于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江苏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强化跟进服务帮扶等措施,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呵护江苏省困境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将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未保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建立专项督导与工作评估制度,定期研判,解决问题,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推动关爱服务对象范围向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拓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各方责任意识,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城乡儿童之家、少年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或场所,设置心理咨询室,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有利于困境儿童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提升活动,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提供公益性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构建“政府、学校、医院、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网络。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年龄、不同梯次困境儿童群体的心理健康特点和服务需求,开展促进性、矫治性、治疗性心理健康服务,探索全周期服务模式。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心理危机识别和管理,做好心理健康问题监测和筛查,强化家庭教育和监护支持,为困境儿童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各地要发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省内心理教学科研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术团体等的专业优势,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支持系统。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每年“5·25”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挖掘正面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