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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长春官办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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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1月0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国长春官办慈善机构

    长春县教养工厂的孤儿院设在大佛寺正殿

    民国早期,民生多艰,每逢冬季,长春都会有贫民因无家可归冻饿而死,当时长春的慈善绅商不乏以此为忧者,但由于民力财力所限,最终收效甚微。真正起到作用的是官办的慈善机构,因为行之有效的筹款办法、措施,最终使很多贫民受到收容和帮助。而做出善举、使民众受益的地方官员,也青史留名,为一代又一代的长春人所传颂。
    清末民初,长春南关的关帝庙僧人曾在寺院对面(今吉林大路南、通钢大厦北面的位置)设有栖流所,收容贫民乞丐。当时的房子“窗无纸,户无门”,居住着数十名乞丐,其食物来源应该就是南关朝阳寺所设的粥厂;此外,当时官绅商界的个人还会施舍一些棉衣给他们。但每到冬天,还是会有很多乞丐冻死,尸体无人掩埋。
    民国初年,官府为安置流落街头、求告无门的贫民,曾试图建新时期的社会救助机构。1913年3月,吉林公政公署内务司下令,要求各县都建立贫民工艺厂,但由于当时县署财政困难,只能找长春绅商各界解决。经商议,决定设立一个贫民习艺所,其经费通过加征猪羊捐的方式解决,其实这算是长春城议事会创办的自治项目。不过根据史料来看,该机构并没有建立起来。
    而民国时期,真正起到作用、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健全的官办慈善机构,要数长春警察厅和长春县分别建立的教养工厂了,这两个机构的建立还要从长春栖留所讲起。
    商埠地办起栖留所
    为筹钱开展义演劝捐
    1913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当时的长春,几乎每天都有贫民因饥寒而死。长春商埠地官警两界热心公益的人共同发起,要在长春商埠地内建立一个栖留所,收留无家可归的乞丐。此举得到长春官界及西南路观察使孟宪彝的支持,士绅商各界纷纷解囊,最终筹得公捐款近3000吊。有了经费后,在乐亭屯前街(大约是今天长春新天地娱乐城的东部)租了15间房舍,修整后于当年11月15日开办。该栖留所作为一个慈善机构,其性质与清末的贫民习艺所不同,它完全以收容、存活生命为目的,而且只在冬天开办,春天到来就会关闭。
    商埠地栖留所开办起来后,最初的捐款足够维持一个冬天的。但不久,一些前往哈尔滨和俄国谋生的人都被运到长春,他们中的许多人沦为贫民,生活无着,因此联名要求入驻栖留所。于是栖留所收容的人员大量增加,一时经费紧张,难以维持。为让栖留所开办下去,长春官商绅等各界人士只能想办法筹钱,长春西南路观察使孟宪彝提出办法,让梨园界义演以筹钱用于公益事业。
    当时长春最有名的燕春戏园承办了这次活动,所有的戏票都被印刷成“红票”,分发给各界。因为是劝捐,因此票价比平时要昂贵许多。而对于这种公益性演出,收到“红票”的人都是非常积极支持的。当时的报纸记载,这次演出持续了3天,所收的戏资“除园中用费外,共收到官帖4000多吊,各界现场捐款还有1000多吊”。除了长春,孟宪彝还特意到省城吉林募集捐款近3000吊,办所资金得到解决。直到1914年4月,随着天气转暖,栖留所才停办。
    总的来看,商埠地内的栖留所和南关僧人所办的栖留所是不同的。商埠地内的发起者是官警各界,而且一直是由官办主导和管理的,并具有资金作为保障。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民国时期长春官办慈善机构的开始。
    警察厅设贫民教养工厂
    官员善举被传颂
    栖留所虽纳入官办 ,但并没有形成机制,有钱则办,无钱则停。1915年冬,长春又是“冻饿而死不计其数”,因为没有资金,栖留所几乎废弛,当时刚上任半年的吉长镇守使裴其勋拿出400元大洋,要求长春警察厅厅长姜柏和整顿栖留所。在裴其勋的带动下,长春主要官员纷纷捐款。裴其勋不仅到各处劝捐,筹集资金,还要求栖留所必须购备棉衣及医药,遇有病或吸食吗啡的贫民,给予治疗和调治后,解送回籍。在他的提倡下,1916年春,在栖留所的基础上,长春成立了贫民教养所,其管理权在长春警察厅。顾名思义,贫民教养所不再单单收容贫民,还对贫民进行教导管理,让他们学习技艺。当大批贫民被送到这个机构后,长春的街市变得整洁清净,当年冬天,长春大街上基本看不到因冻而死的乞丐了。对于裴其勋的贡献,当时的媒体称“商民颂声,口碑载道”,商号福升堂还特别送给他一块悬匾,以感谢他的善举。
    此后,长春警察厅历任厅长对贫民教养所不断改进,其收留的范围和人数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不仅包括贫民、吗啡犯、盗窃犯等,还有外省大量流民。1920年,大量直鲁豫三省难民借道长春前往哈尔滨等地,这些难民中的一部分就被安置在贫民教养所里。当时的警察厅厅长何止敬为筹集这笔安置费,请当时的名角在燕春茶园唱了5天的义务戏。此后的厅长李怡忱也为此投入了巨大的精力。据报道,李怡忱的母亲称“节一时之衣食,可全活无数之生命”,她让李怡忱将自己寿诞收到的“寿仪悉数变价,送交贫民收容所”,这种善举在当时影响很广。
    1922年年初,李怡忱又自捐500元,再加上各界助捐,拟建屋舍,在教养工厂中附设贫民收容所,“将乞丐、贫民一律收入,施与衣食”,并成立一所贫民校,职教员由警厅科员及聘用技师充任,分科教给收容所中的人员工艺,让他们具备谋生的本事。这就将这所慈善机构的收容性质转向教养性质,为以后变成真正的教养工厂奠定了基础。
    此后的修长余厅长在教养工厂设经理、办事员、医官、工头、巡长、警士等,教养工厂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不仅增添了沐盆,可以定期理发;贫民们有病,能及时医治。更重要的是,还教贫民工作技能,比如糊火柴盒,每个月会及时发工资。在今天能看到的史籍资料上,对修长余的贡献还大加褒扬。据《长春县志》记载,修长余到任后,贫民教养所才被改为“警察教养工厂”。在修长余管内的1927年年末,教养工厂内还有贫民31人,曾有大批改过自新的人从这里走上社会谋到生路。从这点上,长春警察教养工厂的贡献是巨大的。1926年,因为长春被服厂扩张,长春警察教养工厂又在东三马路南端公益医院东墙外之空地上建了16间平房。
    地方官整顿慈善机构
    建起长春县教养工厂
    除长春警察教养工厂外,长春城内还有一所长春县教养工厂,这要从长春县属的慈善机构说起。长春县教养工厂最开始是1914年长春警察厅在乐亭屯建立的吗啡疗养所,此后不久,长春城乡巡警开始分办,在长春城成立了警察厅,而城外的乡间则由长春县警察公所管理,这样,长春县警察系统抓到的吗啡犯就不能再送到乐亭屯的疗养所。1915年4月,长春县知事彭树棠决定在县署旧监狱地址自办疗养所,收押吗啡犯,这个疗养所此后成为长春县教养工厂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一部分就是孤儿院了。1913年10月,公民刘东升捐款500元在西二道街筹设孤儿院,当时15岁以下无人收管的幼孩都可以送到这里。从当时的新闻报道推断,这所孤儿院还对收养者进行了一定的教育。20世纪20年代,由长春商会提供经费,在长春西关大佛寺创办了一处贫民学校,专门对孤儿进行收养教育,但也只是二十几人。到1924年,长春第二师范学校校长王庆尧接任院长,他除了修理房舍、改良衣食,还聘请教员,每日授课数小时;同时,在这里建了一所织袜工厂,让这些孤儿学习一项生存技能。张景南、马栋回等接办后,利用空地开了菜圃。到1926年,这里收养的孤儿已达五六十名,织袜工厂、菜圃又获利颇丰,遂将孤儿院改称为“慈幼院”,以示扩充规模。此外,长春县还建立了自己的养济所,主要收养“残疾年老不能谋生者”。
    1927年2月,时任长春县知事的张晓斋对长春县属的慈善机构进行整顿合并,成立了长春县教养工厂,地址就选在大佛寺,分为新旧两院。旧院在大佛寺内,新院在其西侧,新修房子55间,这样,长春教养工厂正式建立。全厂共设孤儿、吗啡、养济三部。孤儿部开设小学课程,收容孤儿60人;吗啡部到1927年年末有吗啡犯、游民以及一般犯人159人之多,设立了编、织、鞋、缝等六科,由5名工师教育技艺,以“化莠为良”,很多人在此得到新生。
    可以说,长春县教养工厂所起到的帮助贫民、稳定社会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据《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