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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紧紧围绕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着力健体系、重统筹、促改革,推动救助对象精准分层,救助政策联动分类,救助效果彰显温情,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完善认定体系 实现救助对象层次分明 救助对象认定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江苏着力完善救助对象认定体系,推动“分层”的对象更加清晰。 一是强化规范性,做到有策可依。先后出台《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收入、财产等认定条件,健全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流程,形成圈层递进、衔接有序的对象认定体系,规范性进一步加强。 二是提升精准度,做到信息可核。建立了纵向连接部、省、市、县四级,横向联通12个部门和43家金融机构的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获取数据资源33大项、200多小项,核对范围覆盖房、车、金融资产等多方面,通过常态化核对,提高了基层甄别核实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能力,精准度进一步提升。 三是体现个体化,做到特殊可议。针对困难群众致困原因多样化和家庭情况差异化等现实状况,实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一事一议”,对收入、财产等情况超出政策规定条件,但经调查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需要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的困难对象,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对象认定的“韧性”得以体现。 加强部门联动 推动分类救助有力有效 救助政策的实施是困难群众救助的关键和核心。江苏坚持统筹推进,部门联动,推动“分类”的救助更加有效。 一是基本生活救助兜底线。实现低保标准城乡并轨,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让改革发展成果及时惠及困难群众。每年各设区市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注重各项标准之间的衔接,初步形成以低保标准为基准,其他救助标准与低保挂钩的同步增长的救助标准体系。 二是专项救助织密网。省级层面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在保障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覆盖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形成了分类实施、统筹兼顾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体系。医疗救助方面,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按照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80%资助参保,对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未参保的新增救助对象,及时资助参保,免除待遇等待期。今年以来,对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四类低收入人口实施教育资助11.4万人,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3679户。 三是临时救助解急难。注重临时救助“应急性”、“补充性”和“过渡性”功能的发挥,将临时救助制度贯穿于社会救助链的前端、中端和后端,以临时救助制度为枢纽,形成“急诊救助”模式和有效的救助链,开展“先行救助”、“分级救助”、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提升“救急难”效能。 四是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提升。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在政策、对象、机制方面的衔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形成政府救助保基本、社会力量参与促提升的良好局面。省民政厅联合省慈善总会等部门推进实施困难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困难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运作机制;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以“让善汇流、为家充电”为主题的慈善救助家电包活动,为5.6万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赠送了小家电,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今年开始,省级统一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慈善光伏照万家”乡村助困项目,解决1万户困难家庭用电负担的同时,增加其家庭收入;启动“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深化温情改革 促进救助温度持续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需求,深化温情改革,早发现、快响应、简程序、暖服务,推动救助更有温度。 一是动态监测主动救助。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涵盖在保对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对象等)和非在保对象(一年内已退保对象、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重点关注对象等)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9部门联合下发《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管理办法》,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残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常态化信息比对,利用线上“大数据”比对,动员线下“铁脚板”走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发挥村(社区)组织的重要作用,将“村(社区)困难群众走访发现机制建成率”纳入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主要发展指标。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民政部门对因病、因残等存在致贫致困风险的困难对象6.7万人发送预警信息,对符合条件的2万人实施救助。 二是优化流程减证便民。推行“一证一书”(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社会救助,对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等不再要求困难群众提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缩短办理时限,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暖心服务彰显温情。推行“物质+服务”的多样化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探访关爱、照料护理、能力提升、精神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 四是“省内通办”提升效能。全省统一部署应用“金民工程”全国社会救助系统,完善系统功能,推行社会救助线上办理,提升申办效率,实现“网上办”;开发“苏易助”移动端应用,嵌入省政务服务APP,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救助“掌上办”;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户籍居住两地协同办理的模式,实现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的“省内通办”。 (据江苏省民政厅) |